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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第8次局务会

日期:2020-11-26


11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辛世杰主持召开2020年第8次局务会,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了《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办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高执政能力,持续推进环境法治建设。

会议传达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工作安排,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要持续做好全市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工作,强化统筹调度,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及时、有效、安全处置。二是要继续做好服务帮扶企业工作,尽最大力度支持、帮助、服务企业发展。三是要毫不放松抓好局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加强系统人员、办公、后勤等管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要按照全市疫情防控统一规定,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等管理工作。

会议审议了重庆市涉气相关企业综合整治方案,将全面排查全市范围内的涉气相关企业,对涉气相关企业实施综合整治,确保企业废气有效收集、排放达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会议强调,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整治、分类施策,严禁“一刀切”,确保既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又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力促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立现代经济体系。同时动态掌握整治情况,严防“死灰复燃”,持续巩固整治成效,推动绿色发展。

会议审议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通过调整分级方式、控制指标值等,与现行的运维管理实际情况相匹配,提升标准的实施力度,为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服务乡村振兴、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支撑。会议要求,要结合实际,匹配地方运行管理实际情况,确保排放标准科学可执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加强与四川省沟通协调,推进两地排放标准统一,坚持一张“清单”管两地,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会议还审议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并听取2019年度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情况,以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汇报。

在家局领导,局党组管理的机关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机关各处室、分局主要负责人,督查专员,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执法总队班子成员,其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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