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4-0017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内设机构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1-30 |
综合处职能
1.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政策研究,起草生态环境综合性政策,并负责任务分解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综合性规划,协调、指导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3.牵头协调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工作。
4.组织拟订并分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实施目标任务动态管理。
5.牵头协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综合性工作,负责年度计划拟订、进展调度、效果跟踪等工作。
6.牵头协调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的综合性工作。
7.牵头协调“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的综合性工作。
8.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综合性工作,承担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
10.承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性工作,组织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担绿色信贷信息共享相关工作。
11.承办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会,负责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
12.承担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