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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2-022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2 [ 发布日期 ] 2022-11-0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2110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高品质镁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

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  

重庆昱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选址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在重庆昱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北侧约125米地块建设,在重庆镧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建设施基础上实施拟建项目(重庆镧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行为已被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拟建项目主要建设一条镁合金铸棒生产线和一条中间合金生产线,镁合金铸棒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工频感应熔镁炉、4台电阻坩埚炉、3台铸造机、1台烘料箱等,中间合金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4台中频炉、3台电阻炉等。拟建项目实施后,设计生产镁合金棒材3000吨/年、中间合金500吨/年,其中中间合金包括180吨/年镁锆合金、75吨/年镁钕合金、120吨/年镁钇合金、125吨/年镁钆合金。拟建项目生产的镁锆合金全部用作镁合金棒材生产原料,拟建项目生产的镁合金棒材全部用作重庆昱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生产高品质镁材制品的原料,拟建项目生产的其它产品(镁钕合金、镁钇合金、镁钆合金)外售。

拟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0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中间合金生产线熔化、浇铸废气等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多管旋风除尘器+旋流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要求。镁合金铸棒生产线熔化、保温、铸棒、扒渣废气等经整体移动式集气罩(集气罩下方设置围挡)收集后,经“多管旋风除尘器+碱液旋流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氟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氯化氢排放浓度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拟建项目设置专用打磨房,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除尘水池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要求,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采取废气治理措施以后,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废气处理喷淋塔废水、打磨粉尘治理废水、坩埚浸泡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约608立方米/年。拟建项目废气处理喷淋塔废水经“pH调节+气浮+沉淀”预处理后,与其它废水一起经处理能力为10立方米/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均质+絮凝沉淀+A/O+沉淀”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平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养生河。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化学品库房、危废暂存间、事故池等均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暂存间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锯床、打磨机、空压机、风机等,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质检废料重新配料进行熔炼回用;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线回用;生产镁锆合金产生的炉渣外售盐类熔剂生产单位回收利用;生产其它产品产生的含镁炉渣、机加不含油废屑和废渣、未沾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沉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含油废棉纱和手套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拟建项目设置面积为2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废,设置面积为1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化学品库房、危废暂存间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设置托盘和围堰;设置1座130立方米事故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符合重庆市及万盛经开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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