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1-02725 | [ 发文字号 ] | 渝环〔2021〕113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4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和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控排企业:
《重庆市2019和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2019和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
有偿发放工作方案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9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有效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培育我市碳市场,完善碳市场配额发放机制,解决碳市场配额供给不足问题,加快控排企业履约进度,降低控排企业履约成本,保障碳市场平稳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碳市场2019、2020年度配额有偿发放。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在按照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组织修订我市碳市场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优化配额总量和配额分配方法设计。“十四五”相关工作将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发放总量。年度配额有偿发放总量不超过碳市场履约缺口。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年度碳市场履约缺口、控排企业和投资机构结余配额量、核证减排量,分别确定2019、2020年度配额有偿发放总量。
(二)发放时间。配额有偿发放的具体时间以竞价公告为准,根据2019、2020年度碳市场配额供需情况,原则上不少于2次。
(三)竞买底价。配额有偿发放的竞买底价为竞价公告日前连续6个月我市碳市场配额定价申报交易加权平均价格下浮20%,具体竞买底价以竞价公告为准。
(四)竞买资格。2019、2020年度实际免费配额发放量小于实际碳排放量的控排企业可以参与配额有偿发放,并应当提前在重庆联交所集团完成交易开户等工作。
(五)竞买数量。控排企业可以多次参与当年度政府组织的配额有偿发放,当年度竞买获得的配额总数量不超过其当年度履约缺口。
(六)成交方式。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在竞买时间结束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确认成交,价格和时间以重庆联交所集团接受的所有竞买人最后报价指令为准。竞买人申报购买的配额总数量超过当期配额有偿发放总量时,以成交的最后一笔申报价作为统一成交价格;竞买人申报购买的配额总数量不超过当期配额有偿发放总量时,以竞买底价作为统一成交价格。
(七)交易手续费。政府和控排企业作为配额有偿发放的交易参与人,应当向重庆联交所集团缴纳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参考市物价局《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7〕33号)执行。
(八)竞价公告。重庆联交所集团提前10个工作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发布竞价公告,明确发放时间、发放数量、竞买底价、竞买资格、竞买量、成交方式、交易手续费等具体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在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平台推送竞价公告。
(九)收缴管理。配额有偿发放资金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级财政,缴库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1030799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由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四、组织保障
(一)严格责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配额有偿发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综合协调;市财政局负责配额有偿发放资金收缴与使用的统一管理;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负责有偿发放的配额登记和有偿发放资金的具体收缴;重庆联交所集团负责组织控排企业集中竞价交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配合,确保2019、2020年度配额有偿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参与交易的控排企业资格审查,核准控排企业配额竞买数量,结合碳市场配额供给情况、交易活跃程度和控排企业履约成本等影响因素,综合测算并及时调整配额有偿发放数量。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碳市场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提前组织控排企业参与配额有偿发放有关培训,了解市场行情、熟悉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