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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1-016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璧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和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275号)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璧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材料进行审核。专家组认为,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规范(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材料清单》,璧山区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628日-202172日。

二、公示期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反映璧山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  李玉娇

      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编:401147

联系电话:023-88567603

电子邮件cqshbj@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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