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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日期:2020-07-30

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统一部署以及《重庆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7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联合召开我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视频工作部署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记者从会议获悉,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三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行为),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此次专项行动聚焦的重点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陆地天然气开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重点区域主要集中在化工园区;重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以下五种类型:一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二是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三是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四是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五是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会议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记者从会议了解到,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密切配合,认真摸排,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重点监管,及时查处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案经营,对大案要案实施精确打击。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查,特别是对2018年以来接到的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案件以及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和正在开展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回顾,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现场核实后续整改情况。各区县公安局将对2018年以来涉危险废物行政拘留、刑事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同时,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加大对各类贸易类、货运类网络平台的监控,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及时发现危险废物非法交易、运输、倾倒违法犯罪线索。此外,各区县还将通过查阅环评、排污许可、台账记录、申报记录、生产记录、用电记录、转移联单、接收单位相关记录、运输车辆进出厂记录、车辆运行轨迹等方式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针对线索摸排和重点企业监管中发现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问题,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还将抽调环境执法、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测人员组成专案组,摸清产生、运输、倾倒链条,对链条上全部涉案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严惩重罚。对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条件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的,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材料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表示,“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此外,各区县公安局还将把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纳入“昆仑2020”专项行动打击重点,开展破案攻坚。各区县检察院对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也将及时审查,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据悉,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者疑难复杂的涉嫌犯罪案件,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时会商、形成合力。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检察院将对重大疑难复杂涉嫌犯罪案件开展联合督办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确保严格依法办案。

记者从会议还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加大远程执法手段运用各区县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相关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加大远程巡视监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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