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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促进生态保护者利益得到有效补偿

日期:2021-11-23

  辽宁省委常委会近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研究辽宁省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书记张国清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各项要求,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切实担负起辽宁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政治使命。要加大对辽东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围绕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权益,探索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强化联合执法,培育壮大市场交易主体,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促进生态保护者利益得到有效补偿。要加大制度创新供给,提供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撑。要压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实践,全面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及相关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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