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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6-13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24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市工商联:

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成渝两地跨界污染协同治理的建议》(第0024号)收悉。经与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气象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同开展生态环境治理

全力争取国家层面加强统筹谋划。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支持,共同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中明确由国家部委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生态环保规划》),从顶层上加强统筹设计。经积极配合协调,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重庆、四川两省市政府联合印发了《生态环保规划》,明确绿色低碳发展等4个方面12具体目标指标,提出深化环境污染同防共治等5项重点任务,实施区域生态修复等9大重点工程,形成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为成渝地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是不断健全生态环保合作机制。川渝两省市在生态环保领域务实推进紧密协作,成立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生态环境联建联治专项工作组,建立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生态环保规划》要求,印发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工作方案,分年度制定工作要点,特别是今年单位提出的跨界污染协同治理相关建议内容吸纳进工作要点工作任务清单,从协同治理跨界污染6个方面提出了32重点任务并分解落实到30余个市级单位2020以来,两省市已推动实施重点任务100余项,各级各部门累计签订落实生态环保合作协议80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成效不断显现

三是水污染联防联治扎实开展。签订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协议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召开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联席会,共同探讨、研究跨界河流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共同制定铜钵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印发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流域生态保护修复4大类39个项目,试点推动跨界河流“一体化”治理取得阶段性成。签订水利合作备忘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全国首个跨省市联合河长办,发表跨界河流管理保护联合宣言,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重要跨界河流所在市区县协商编制、联动实施“一河一策”,推动川渝河长制合作走深走实。先后组织35个区县参与国家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建设,治理河长148公里。2021及今年13月,长江干流川渝段水质保持为优,7个渝入川16个川入渝国考断面水质100%达标。

四是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推进。签订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建立全国首个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推动两高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制度,推动两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开展协同精准错峰生产,聚焦工业、扬尘污染源等开展6轮次蓝天保卫战联动帮扶协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逐步统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和应对措施要求推进大气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每月开展2次例行会商,共享空气质量监测数据1610余万条建成24个区县网格化空气监测监管微站并实现数据联网,发布网格化预警周报近60期,为两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数据支撑。加强颗粒物、臭氧来源解析和源清单系统构建以及大数据分析溯源,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渝地区大气联防联控技术与集成示范”子课题研究,邀请生态环境部、中国工程院、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家部委、研究机构、知名高校的领导、专家指导,为成渝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出谋划策。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气象保障规划,深化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气象保障,开展跨区域飞机增雨作业2架次,燃烧烟条96根。2021年两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为326今年13月,重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85,同比增加10天,四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8,同比增加6

二、关于同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一是持续提升污水污泥处置能力。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整治,深入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积极探索城市排水体制机制改革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1%,超过全国“十四五”期间污水收集率达到70%的平均目标。推动毗邻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梁平文化镇污水处理厂、碧山镇华滩坝污水处理站将四川毗邻乡镇污水接入处理,成为污水处理设施共享典范。加快建设大足经开区园林科研院污泥处理中心,建成后“以点带面”,推动毗邻地区污泥处置设施实现共享。

二是持续深化固废危废协同治理能力。签订无废城市共建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开展跨省无废城市共建,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指导意见,深化重庆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分期分批启动其它区县和四川成都等15个市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合作,在全国首创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并拓展延伸到贵州、云南,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便利了市场主体。统筹布局区域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在中心城区和成都都市圈等重点区域探索塑料减量模式,在德阳、雅安等地统筹布局区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

三是持续提升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印发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县处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市运行使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60座、总处理能力2.84万吨/794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有效治理比例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全市100%的行政村和90%以上的自然村组,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685座,配置各类垃圾桶93万余个、垃圾箱5.9万余个。

三、关于加快统一环境质量标准

一是建立标准协同合作机制。生态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目前在用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已超2710项,川渝两地均统一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和加强重庆目前在用地方生态环境标准29项,与国家标准共同发挥作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川渝两地签订生态环境标准协同合作协议,开展成渝地区生态环境标准统一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的对策建议。完成现行环保标准差异分析评估,建立川渝生态环境标准专家库,实现专家、数据等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玻璃、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页岩气开采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编制促进新发布标准协同一致

二是协同立法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地方性生态环保法规制修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协同制修订《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0地方性法规两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关于统一环保执法监管尺度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签订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协议、联合执法及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备忘录,启动两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协同修订,实现两省市裁量标准和尺度基本统一。分年度开展环境联合执法2020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开展70余次联合执法开展跨界联合应急演练,在嘉陵江合川段联合举行川渝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荣昌与内江、潼南与遂宁、永川与泸州等市区开展跨界联合应急演练,两地环境应急联动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加强联动督察在全国率先签订跨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动督察协议试点川渝跨界新盛河开展联动督察对群众关注的跨区域、跨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督察、同步交办、同标准整改,督察交办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新盛河联盟桥国控断面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稳定保持在类以上,满足国家考核要求联动督察相关工作做法得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充分肯定。

三是开展联合巡河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河联合开展整治污水“三排”、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组成7支暗访组对长江、嘉陵江岷江、涪江、渠江22条跨界河流及重要支流开展联合暗访跨界河流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川渝打造跨省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典范获评“全国2020年基层治水十大经验”。

感谢您单位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生态环保规划》和川渝两省市党委、政府要求,不断深化与四川方面的务实协作,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切实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为成渝地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生态环境保障,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

此函已经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单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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