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辛世杰主持召开2020年第9次局务会,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全市经济工作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精神。
局领导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安排部署了近期主要工作。辛世杰强调,要更加注重优化工作方法,做好“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开局的衔接工作,继续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总结好、汇报好、宣传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呈现的亮点和成效。他要求,要毫不动摇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扎实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环境监测等各项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精准有效;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好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责任到人,严防重特大环境事故发生;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清廉节俭过节。
会议审议了《“三江”流域重庆段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巡访暗访工作方案》,要求要常态化组织对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巡访暗访,充分发挥警示促重视、警示促落实、警示促整改作用,通过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长效整改,消化问题存量、严防问题增量,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会议审议了《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实施方案(送审稿)》,强调要切实解决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会议审议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送审稿)》,强调要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市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提高审批业务能力和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审议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送审稿)》,明确了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告知承诺制实施程序和管理要求,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审议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送审稿)》,强调要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监督,做到合法、公正、廉洁、高效。
在家局领导,局党组管理的机关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机关各处室、分局主要负责人,督察专员,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执法总队班子成员,其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