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3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市2023年度参与市级企业
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为落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深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规〔2021〕7号)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申报、综合评价、初评公示、申诉复核等程序,完成1459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现将重庆市2023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布。
附件:重庆市2023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