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3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市2023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
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工作部署,以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规〔2022〕7号)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1702家参与市级评价企业环境信用工作,其中243家企业因停产、合并或关闭等原因未参评,实际参评1459家企业。现将重庆市2023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止。
参评企业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申请表(详见附件2)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邮箱615854406@qq.com。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机构,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也可参考上述方式,在公示期满前提交佐证材料或证据发送至邮箱,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吴俊龙、王英;联系电话:17708333320、88521520。
附件:1.2023年度参与市级评价企业环境信用初评结果
2.2023年度参与市级评价企业环境信用初评结果申诉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