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0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市2020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
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2017﹞174号)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申报、综合评价程序,经过认真筛查完成了812家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其中52家企业因停产、合并或关闭等原因未参评。现将重庆市2020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自2021年7月3日至7月18日止。
参评企业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申请表(详见附件2)以纸质件方式递交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机构,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也可参考上述方式,在公示期满前提交佐证材料或证据至市生态环境局,并提供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王英、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耿华;联系电话:88521150,15008165464。
附件1:2020年度参与市级评价企业环境信用初评结果.doc
附件2:2020年度参与市级评价企业环境信用初评结果申诉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