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编办关于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更名的复函
市环保局:
你单位《关于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更名为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的请示》(渝环〔2017〕98号)收悉。经研究并报市编委领导批准,同意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更名为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其他不变。
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的相关规定。收到此文后,请及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重庆市编办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