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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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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环保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以环境公众信息网为主阵地,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重要渠道,切实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2万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17条,办理办结率100%,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环境民生。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基础

明确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了具体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把责任落实在到处室、人头。坚持局领导主抓、处室(单位)分工协作、有关各方参与的原则,把环境信息公开纳入环保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措施“四到位”,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持续、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公开流程。

制定并落实好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6项信息公开制度。出台《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解决了制度繁多分散,以及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等问题,形成了统一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使工作更加规范,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2017年,结合处室职能任务调整,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同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形成了市政府、市环保局、各处室单位三级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环境信息公开考核采取扣分制,满分为3分,未严格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每次扣0.5分—1分。

(三)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对局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升级完善,以信息全面、界面友好、利于查询为目标,优化栏目设置,实现智能检索,解决信息公开数量难统计、难督查的问题,并持续围绕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在线服务三大板块进行优化升级。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出台《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内容检索和按处室检索)。同时,将目录更新任务落实到各处室(单位),定期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督促各处室(单位)及时在网站上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市环保局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信息1.9万余条,网站累计公开信息12万余条,累计访问量达689万余人次。

二是推进市政府政务平台环境信息共享。自重庆市政府公开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以来,我们坚持依托市政府市长信箱、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网上审批大厅3大平台拓展在市政府层面的环境信息公开。第一,将局信访系统与市长信箱栏链接,将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程序等信息录入市长信箱系统,让市民在向市长信箱投诉或咨询时能及时实现环评公众参与、信访投诉、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业务的信息网上获取。第二,利用市政府网上审批大厅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办件程序,简化办事流程,积极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2017年1月1日-11月30日,我局通过市网审平台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累计1528件,网上办件率100%。第三,每天对环境信息进行梳理和筛选,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录入标准规范编辑、审核发布,实现环境保护信息在市政府平台和环保局官方网站的同步公开。今年,我局已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信息1095条,累计发布信息5851条。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今年以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质量、突出环境问题解决等,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组织接待各类媒体采访活动100余次;发布新闻通稿45篇,图片新闻172篇,工作动态800余条;刊发专版(整版)46个,专栏文章38篇,刊播监督性电视报道节目24期,开展“阳光重庆”、生态文明专题在线访谈4期;发布重庆环保官方微博、微信7500余条;环保官方微博广场发布信息15.4万条,关注人数达266万。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人工在线受理答疑,做到有访必接,急案先查,让群众满意。今年以来,共受理建议、投诉、咨询、求助、申请等各类来信来访55712件,均按时依法通过网上发布、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向公众告知反馈办理情况。

四是丰富环保公众活动形式。强化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全市开展“6.5世界环境日”“环保公众开放周”活动290余场,仅在公众开放周活动,现场1.5万余人参观,3000余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开放实验室和重点环保监测点位30次,组织科普宣传活动11次,累计1.5万群众体验和分享环保工作成效。全市各行业6名专家分批到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及重新利用”“空气污染与儿童健康”等环境教育讲座,举办第四届生态文明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宣传环保理念,倡导绿色生活,公众参与答题人次达到210余万。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近350名志愿者代表利用暑期社会实践,将环保理念、环保知识和国家环保政策带进农村广为传播,唤起环保意识,共建美丽乡村、共享健康生活。

(四)回应关注热点,保障群众权益。

一是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每日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在公众信息网已分别开设“重庆市各区县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日报、各区县每月空气质量排名、重庆市空气质量预报”栏目,在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的同时,积极推进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对空气质量预报的关切。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开设“水环境质量月报”和“自动监测水质周报”栏目,及时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

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在网站开设“环境影响评价”栏目,并分设“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业绩及人员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环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程序”和“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等子栏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信息,做到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17年,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累计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160条,其中今年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82条。

三是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设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开设“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信息”,以及“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国控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信息”等子栏目,严格按照环保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主动公开各栏目信息。2017年,公开信息达913条。其中,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543条,排污收费信息5条,环境应急信息9条,在线监测信息365条。

四是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在网站上发布辐射类信息206条,其中综合管理信息41条,全市辐射环境状况1条,重点辐射源单位1条,辐射科普宣传10条,辐射安全许可证公示35条,受理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37条,拟批准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3条,环评审批决定公告55条,受理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25条,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告79条。重庆日报上共发布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受理公告24个。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1条;城市放射性废物收贮费征收5条。

五是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工作。督察组交办的1824件群众投诉案件已全部办结回复,责令企业整改1427家次,立案处罚467起,罚款2024万元。中化涪陵化工环境问题、南岸区涂山镇臭气扰民等一大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极大提升了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六是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其他权力等8项类别信用信息1800余条,并同步推送至“信用重庆”网站进行公示,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在线查询,促进了环保类信用信息的公开透明和政务共享。

七是督导推动企业公开环境信息。每月定期抽查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将抽查情况通报给相关区县环保局,要求各区县指导本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加强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质量,督促企业整改通报问题,查处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企业。组织培训重点排污单位,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主体责任。

(五)严谨细致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7年,已受理涉及环评、对外合作、行政处罚等各方面信息公开申请117件,较去年全年申请数增加61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占17%,同意公开的占4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占11%,申请信息不存在的占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占11%,无效申请的占9%。

2017年以来,我局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张治发向环保部申请行政复议,经与当事人沟通并经其本人核查,张治发已撤诉),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裴健康、裴洪兴案,经与当事人协调解释,原告已撤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目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度进一步加快,群众对环境信息的关注度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较为繁重。个别区县环保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公开不够全面、不够主动、不够及时的情况。

二是信息公开尺度难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个别区县、处室和单位对一些“信息”是否公开的尺度难以准确把握。

三是企业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新《环保法》实施以前,除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中要求国控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外,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主要是鼓励自愿的原则。因此,企业主动、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们将按照环保部关于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高要求、严标准、强时效,牢牢把握新形势下环境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对于群众关注的环境工作热点问题,要进一步认真进行梳理,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对涉及本地区和环保行业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听民声、答民疑、解民忧。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围绕环保工作重点、公众关注点和社会聚焦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全力做好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发布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策性、业务性、程序性和实效性很强,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依申请公开数量不断增长,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也在不断增加。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理、发布和监管等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工作整改不到位,信息发布不全面、不及时的进行通报批评。丰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方法,在环保部的统一部署下,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