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
招标项目编号:DY-20210106
项目名称:会议多点控制单元及媒体处理单元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会议多点控制单元及媒体处理单元采购进行询价。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套) | 采购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1 | 多点控制单元 | 1 | 35.8 | 0.7 | 1 |
2 | 媒体处理单元 | 1 |
财政资金。
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一、基本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在http://sthjj.cq.gov.cn/上下载或到领取本项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1.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期: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7日17:30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询价文件购买费由各供应商在询价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3.报名方式:在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6482711@qq.com。
4.各供应商须在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期内按要求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报名,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了询价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询价资格,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酷创北极星创业孵化中心(渝北区佳园路66号银海北极星商业一幢4楼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2月8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六)询价开始时间:2021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七)询价地址: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一)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邀请书内容),由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上午9: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分行龙湖分理处
账 号:5104010120010004413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63296219
(三)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的;
2.报价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3.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参与投标的;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在http://sthjj.cq.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电话:023-88521059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3296219 17830409097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2幢1504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询价项目技术需求、询价项目商务需求、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询价通知书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询价通知书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询价开始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询价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询价,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九)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询价;
3.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若有采购预算单价,则含采购预算单价)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分包)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9.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十)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分行龙湖分理处
帐 号:5104010120010004413
(一)本项目询价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三)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保证金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保证金,且满足询价通知书第一篇五、竞标保证金中的相关规定。 |
注:
①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
3 | 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询价通知书第三篇、第四篇规定的询价内容作出响应。 |
询价有效期 | 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 |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在询价过程中询价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四)对技术和商务部分的评审
1.“第三篇 询价项目技术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2.“第四篇 询价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五)成交标准
1.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若供应商的报价价格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4.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采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http://sthjj.cq.gov.cn/发布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1.质疑提出、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1.2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知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询价文件的所有质疑。
1.3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
1.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成交结果的所有质疑。
1.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1.5.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1.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5.4事实依据;
1.5.5必要的法律依据和证明材料;
1.5.6提出质疑的日期;
1.5.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质疑答复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询价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询价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套) | 备注 |
1 | 多点控制单元 | 1 | |
2 | 媒体处理单元 | 1 |
采购会议多点控制单元及媒体处理单元,用于组织召开视频会议,需与采购人原设备互为主备。
(一)会议多点控制单元:
1、产品要求采用机架式结构、嵌入式操作系统、插卡式设计,配置主备电源;
2、支持4个及以上的媒体板卡插槽;
3、支持扩容到不少于200路1080p30fps全编全解端口;
4、支持标准协议,非私有化通讯协议,支持ITU-T H.323和IETF SIP、RTC通信标准;
5、支持1080p60fps、1080p30fps、720p60fps、720p30fps等高清图像格式,不少于并发8组1080p30fps的分组会议,向上可以支持到支持4K30双向视频、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图像格式;
6、支持云虚拟会议室功能,本系统分支会议室终端入网后,可实时获取当前已创建的虚拟会议室列表,可以直接选择需要参加的虚拟会议室加入;
7、为保证日常使用的兼容性、稳定性,会议多点控制单元须与媒体处理单位为同一品牌,且须满足和采购人原视频会议系统内设备的兼容、互通、和互控要求;
8、提供产品3C认证、电信设备入网证的证书复印件;
(二)媒体处理单元
1、支持1080p60、1080p30、720p60、720p30高清图像格式,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图像格式;
2、本次配置不少于48个1080P30fps高清接入能力,并支持端口转码能力,一个1080p资源点可以拆分为2个720p端口,4个标清端口通信;
3、支持同时召开多组1080p60fps高清多画面会议的能力,且每组会议最大多画面数≥25,各组会议之间互不干扰;
4、支持不同速率、分辨率终端,进入混音、和混速会议、
5、支持不少于5组高清1080p会议并发召开,能够支持虚拟会议、个人模板等功能、
7、为保证日常使用的兼容性、稳定性,会议多点控制单元须与媒体处理单位为同一品牌,且须满足和采购人原视频会议系统内设备的兼容、互通、和互控要求;
(一)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
(二)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供应商必须在合同期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2、供应商必须与现有市局、区县及分局的视频会议终端进行集中调试完成,采购人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合同要求即向供应商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达到采购人需求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期:1年。
2、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所提供产品由原厂(指产品生产制造商,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5、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6、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7、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免费服务到期后服务费收取金额和服务内容。
8、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按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9、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1、供应商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并提交资金支付申请、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2、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付款申请、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投标人对所投技术参数及相关资料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金额。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执行: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1.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四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售后服务的要求执行。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按本项目“第四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验收方式的要求执行。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写明验收意见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履约保证金
按按本项目“第四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执行。
9、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10、知识产权
需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1、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供需双方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按询价通知书第一篇第三条第(二)项要求提供)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函
询价报价函(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询价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合计 () |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必须按照“第三篇 询价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内容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响应。
2. 本表“响应情况”栏应针对所投产品的性能、质量等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表中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的,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如有)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4.供应商在“差异说明”项填写为“正偏离”的,必须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材料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对于询价通知书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询价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必须按照“第四篇 询价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内容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响应。
3.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按询价通知书第一篇第三条第(二)项要求提供)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