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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正版化项目法律委托服务项目补遗文件一号

各投标人:
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就2017年11月21日发布的“正版化项目法律委托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进行补充和说明:
一、对采购文件新增内容: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依法注册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修改采购文件中第一篇第三条报价要求:
由“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函”修改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修改采购文件中第一篇第四条投标及评审有关说明:
由“(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7日10点”“(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10点”修改为“(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8日10点”“(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10点”


电话:023-89188836  传真:023-89181991
联系人: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