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1 |
信息公开处理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渝财综〔2021〕3号 |
1.按件计收: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