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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1208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钰普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电镀生产线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璧山高新区电镀集中加工区3#厂房1F

重庆钰普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百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位于璧山高新区电镀集中加工区南新材料产业园3#厂房1F(建筑面积约2747.02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条8万平方米/年和6万平方米/年自动化挂镀化学镍生产线、2条20万平方米/年和14万平方米/年自动化挂镀铬生产线、1条22万平方米/年自动化挂镀锌镍生产线,以及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化学品仓库、化验室、仓库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表面处理的主要产品为汽车、摩托车制动器活塞、自动化设备、摩托车配件、汽车零部件、医疗设备、半导体等,基材都为铁件。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占总投资的10.9%。

项目未批先建,已完成3条生产线及部分环保设施的安装,但尚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5年10月向企业送达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璧环罚〔2025〕27号),企业已按照要求正常交纳处罚金并停止建设。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5条电镀生产线整线围闭,采取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方式收集工艺废气。1#挂镀化学镍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洗产生的氯化氢、化学镍产生的氨;2#挂镀化学镍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洗产生的氯化氢、化学镍产生的氨;3#挂镀铬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活化、阳极刻蚀和镀铬产生的铬酸雾;4#挂镀铬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阳极刻蚀和镀铬产生的铬酸雾;5#挂镀锌镍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洗产生的氯化氢。1#挂镀化学镍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进入1#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氨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2#挂镀化学镍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进入2#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3#挂镀铬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进入1#格网凝聚回收+亚硫酸钠吸收液循环喷淋装置,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4#挂镀铬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进入2#格网凝聚回收+亚硫酸钠吸收液循环喷淋装置,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5#挂镀锌镍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进入3#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项目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约83.97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6立方米/天,按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络合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前处理废水主要来自5条生产线除油、酸洗、活化工序和3座酸雾处理塔喷淋废水,产生量约42.42立方米/天;含镍废水主要来自2条挂镀化学镍生产线化学镀镍工序、挂镀锌镍生产线镀锌镍工序,产生量约15.67立方米/天;含铬废水主要来自2条挂镀铬生产线镀铬工序、挂镀锌镍生产线钝化工序和2座铬酸雾处理塔喷淋废水,产生量约23.88立方米/天;络合废水包括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6立方米/天。各类生产废水依托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分质分类预处理,环评预测,拟建项目各类废水能够满足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处理能力约2000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拟建项目废水依托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分质分类处理,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镍、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应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废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总锌、总铁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电镀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要求的函》(渝环函〔2021〕29号)要求,璧山高新区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正在对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含铬废水系统后端增加超滤、反渗透、铬浓液MVR蒸发系统;含镍废水系统前端增加两级镍吸附,末端增加树脂吸附统。改造后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含镍废水处理系统针对电镀镍废水采用“两级镍吸附+混凝沉淀+末端镍吸附”工艺,针对化学镍废水采用“pH调节+氧化破络+混凝沉淀+末端镍吸附”工艺;含铬废水处理系统采用“pH调节+还原+混凝沉淀+超滤+两级反渗透+MVR蒸发系统”工艺;络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pH调节+微电解破络”工艺;前处理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微电解破络+pH调节+混凝沉淀”工艺;生化处理系统采用“芬顿氧化+混凝+絮凝+UASB+缺氧+活性污泥+MBR膜”工艺。改造完成后总镍、总铬、六价铬排放能够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其余污染物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但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到2025年12月才能完成竣工验收,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升级改造完成并进行投运后,拟建项目方可投入使用。项目采取纯水制备系统反渗透浓水回用和逆流漂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园区设置有6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冷却塔、烘干炉、空压机等,噪声源强80—90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液(渣)、废酸、废碱、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等,产生量合计约209.83吨/年,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双层防渗漏桶收集,固态危险废物采用袋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48.2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0.5吨/年,纯水制备废滤膜产生量约0.1吨/年,未沾染危化品的包装物1.0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35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最高为Ⅲ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体发生泄漏。生产线设置在2.9米架空平台上,架空平台上方设置整体接水盘,整体接水盘0.3米上方再次设置托盘,最后在托盘上方设置槽体,车间内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泄漏的生产废水或槽液均由车间地面进入车间内应急水池,再通过园区管道进入园区收集罐体。3个废气喷淋塔分别设置有效容积5.18立方米围堰;2套格网凝聚回收+焦亚硫酸钠吸收液循环喷淋装置下方分别设置有效容积9.84立方米围堰。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设有1000立方米含铬废水事故池、1000立方米的含镍废水、3000立方米的综合废水事故池,南区地下车库内设置1座45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消防废水收集池),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1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21吨/年,总铬排放量为5.25千克/年,六价铬排放量为1.31千克/年。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改革委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2-500120-04-05-869457)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2

恒安(重庆)生活用纸生产项目(三期)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1888号(重庆巴南工业园区界石组团A区)

恒安(重庆)生活用纸有限公司

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恒安(重庆)生活用纸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恒安(重庆)生活用纸生产项目(三期)。项目以外购针叶木浆板、阔叶木浆板为原料,年产12万吨生活用纸原纸,其中6.15万吨生活用纸原纸经后加工生产卷筒纸和抽纸,5.85万吨生活纸原纸直接外售。生活用纸原纸、卷筒纸产品满足《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GB/T20810-2018)质量标准要求,抽纸产品满足《纸巾》(GB/T20808-2022)质量标准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生活纸联合厂房(包括造纸车间和后加工车间)造纸车间内设4条3万吨/年高档生活用纸原纸生产线以及化学品库房和油料储存区,后加工车间主要布置4条1.2万吨/年卷筒纸生产线和3条0.6万吨/年抽纸生产线。将现有35吨/小时备用燃气锅炉调为主用燃气锅炉。生产废水处理站扩建“斜滤网(依托现有)+集水池(依托现有)+气浮池+缺氧池+曝气池+二沉池”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由4000立方米/天扩建至6000立方米/天;反渗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能力由4000立方米/天扩建至6000立方米/天,同时增加二级RO反渗透处理;中水回用系统反渗透浓水处理系统工艺由“气浮+活性炭吸附+臭氧氧化”改为“调节池+AO+反硝化滤池+臭氧氧化”,处理能力仍保持1500立方米/天不变。配套建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及回用水管网。在现有4条生活用纸生产线白水回收系统清滤液池前分别增加精密过滤器,以提高白水回用量。

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3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1)大气环境:项目4条造纸生产线集气罩收集的卷取分切废气分别经“水幕除尘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分别经4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改为主用的35吨/小时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应满足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新建“生物滤池”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厂界颗粒物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限值要求,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项目实施后,根据《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等相关要求,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锅炉排污水应纳入污水管理,作为“以新带老”措施,经厂区雨水管网外排的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锅炉排污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量约为78.5立方米/天。现有4条生活用纸生产线白水回收系统清滤液池前分别增加精密过滤器后,现有项目造纸废水产生量减少160立方米/天。项目实施后,现有生产废水产生量由3184.59立方米/天减少至3103.09立方米/天;中水回用系统回用水量由2196.59立方米/天增加至2438.10立方米/天,外排废水量由988.00立方米/天减少至664.99立方米/天。项目新增的废水主要包括造纸废水、车间及设备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造纸废水、车间及设备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等生产废水产生量约1507.26立方米/天,与现有生产废水一并(合计约4610.35立方米/天)经扩建后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斜滤网+集水池+气浮池+缺氧池+曝气池+二沉池”工艺处理,再经中水回用系统采用“多介质过滤+UF+一级RO系统+二级RO反渗透”工艺处理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其中约818.40立方米/天回用于锅炉、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约2371.95立方米/天回用于生产;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后,约32立方米/天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冲洗等,约400立方米/天,回用于北控耐德公司和界石镇作为道路冲洗、绿化和园林灌溉用水。中水回用系统排污水产生量约988.00立方米/天,经提标改造后废水深度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AO+反硝化滤池+臭氧氧化”工艺处理,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3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厂。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4.46立方米/天,与现有生活污水一并(合计约212.26立方米/天)经现有生化池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厂。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厂废水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花溪河。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地上“可视化”设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生活纸联合厂房造纸车间一层的浆料制备及上浆区域、扩建生产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化学品库房和油料储存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的危废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纸联合厂房、生活纸成品库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园区现有1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废水截流收集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项目实施后,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碎浆机、除渣器、磨浆机、卫生纸机、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御华兰亭三期、四期、五期、翡丽锦悦、规划商住混合用地、东城国际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

(6)固体废物:项目实施后,新增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渣器产生的废渣、废包装、污水处理站污泥、中水回用系统废滤材等,产生量合计约2913吨/年,定期交专业机构回收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空压机产生的含油废液等,产生量合计约3.3吨/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1.99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厂区在建3间合计10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和1间8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需要。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Ⅰ级。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油料储存区、化学品库房设置托盘,白水回收塔设置围堰,依托厂区现有两个有效容积分别为1200、2814.7立方米事故池及雨污切换阀,及时修订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重庆巴南工业园区界石组团A区拟建设有效容积为4000立方米的园区事故池,预计2025年12月完成建设。在园区事故池建成前项目不得投产。采取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078、0.504吨/年,较现有工程不变;全厂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165、0.108吨/年,较现有工程分别增加0.453、0.023吨/年。全厂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0.319吨/年,较现有工程新增约5.687吨/年。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项目总量来源的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11-500113-04-01-174909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