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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0728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同益电力化学氧化镀膜生产线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8号西科众创空间D40标准厂房3号楼第一层部分、第二层整层

重庆同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桑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九龙坡区西彭工业园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科众创空间D40标准厂房3号楼的第1层部分区域及第2层整层,建筑面积约3628.77平方米,主要在厂房2层建设2条工艺相同的化学氧化镀膜生产线(含加药间2间),年表面处理输电电缆用纳米铝合金膜屏蔽带1000吨(约495.68万平方米)。项目在厂房1层配套建设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化学品仓库1、质检室(2间,分别为物理实验室及化学实验室)、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在厂房2层配套建设办公区、原材料暂存区、成品暂存区、化学品仓库2,在厂房屋顶北侧配套建设纯水制备系统、空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供水、供电、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万元,占总投资的9.23%。

项目未批先建,由于未造成环境影响污染或生态破坏后果,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以“九环不罚告字〔2025〕4号”对项目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大气环境:项目2个加药间采用三面围挡及一面推拉门封闭,投料废气采用“顶部抽风”方式收集,2条化学氧化镀膜生产线各子槽、风切槽和烘干箱采用盖板全封闭,废气采用“槽内单侧抽风”方式收集,染色母槽采用三面围挡及一面软帘磁吸封闭,废气采用“顶部抽风”方式收集,废水处理系统MVR不凝气采用管道收集,经1套“两级碱液喷淋塔”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氟化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经1根29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厂房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包括2条化学氧化镀膜生产线前置清洗废水0.37立方米/天、后置清洗废水11.02立方米/天、纯水制备废水0.75立方米/天、地面清洁废水0.14立方米/天、两级碱液喷淋塔废水0.10立方米/天及生活污水1.35立方米/天,其中前置清洗废水收集后暂存于有效容积约10立方米的1#废水收集池内,地面清洁废水、两级碱液喷淋塔废水及后置清洗废水收集后暂存于有效容积约20立方米的2#废水收集池内。项目地面清洁废水、两级碱液喷淋塔废水与后置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化学还原+混凝沉淀”预处理处理后,与前置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处理规模为15立方米/天的废水处理系统(其中反渗透工序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天),采用“多介质过滤+活性炭吸附+反渗透+MVR蒸发”工艺处理,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氟化物、总氮、总硬度、色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总铬、六价铬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总铝、悬浮物、总氰化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溶解性总固体、电阻率满足《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5472-91)B类标准后,暂存于有效容积约36立方米的回用水池内,全部回用于2条化学氧化镀膜生产线后置清洗工序及两级碱液喷淋塔补水。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废水依托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建处理能力为200立方米/天的1#生化池处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后排入桥头河。项目所在西科众创空间D40标准厂房已设置2个雨水排放口,2个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应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氰化物等因子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1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厂区1#生化池排水口应对流量、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氰化物等因子开展自行监测。回用水池应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氰化物等因子开展自行监测。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采用明管的方式建设生产废水及循环水管网;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房1层危险废物贮存库、化学品仓库1、化学实验室、生产废水处理站,厂房2层两条生产线区域、化学品仓库2及屋顶喷淋塔区域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其他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园区内现有监测井(1个,位于场地下游),制定地下水环境监测计划,将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带来大的影响。依托厂区及周边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地下水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氰化物、铬(六价)等因子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明管方式建设生产废水及循环水管网、防腐防渗,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氰化物、铬(六价)等因子开展监测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空压机、板框压滤机等,源强约75~85分贝。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芯、氧化槽废液、染色槽废液、废拖把和废抹布、废劳保用品、污水处理站污泥、MVR浓缩液、污水处理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废反渗透模组等,产生量共计约303吨/年,经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纯水机废活性炭、纯水机废滤芯,产生量合计约10.5吨/年,经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12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2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7)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浓盐酸、醋酸、铬酸酐等,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Ⅲ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Ⅱ级。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2条化学氧化镀膜生产线整体架空设置,各槽体设置接水托盘;生产线设置泄漏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1#废水收集池、2#废水收集池及回用水池架空建设,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定期开展密闭性检测;化学品仓库1、化学品仓库2及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废水处理站整体设置围堰,并设置有效容积为36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176吨/年、0.000576吨/年;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541吨/年。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已明确了化学需氧量、氨氮及非甲烷总烃总量指标来源。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3-500107-04-01-825176)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