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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41029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能源汽车气门扩能项目

重庆涪陵高新区李渡组团聚源大道189号

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条电镀硬铬自动生产线(配套新建废气处理设施和含铬废水在线处理重复利用设施);废水处理站含铬废水处理系统“以新带老”增设“多介质过滤+精密过滤+阳离子交换+阴离子交换”深度处理设施,含铬废水治理目标由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提升为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拟建项目实施后,电镀硬铬气门生产规模由5000万支/年扩至9900万支/年,白杆气门部件生产规模由8600万支/年调减至3700万支/年。现有锻造、精加工、热处理等生产工段以及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等保持不变,项目热水洗所需热源依托现有工程燃气锅炉提供。

拟建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42.9%。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电镀硬铬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现有及新建生产线均采取“槽边抽风+生产线密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废气,其中现有7条生产线废气依托现有7套“格网捕集+碱液喷淋”设施处理后由7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建2条生产线废气由新建2套“格网捕集+碱液喷淋”设施处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铬酸雾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维持原环评设置的电镀车间所在联合厂房1边界外200米不变,该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实施后电镀硬铬生产线(现有+新建)产生的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和生活污水。前处理废水产生量约194.5立方米/天,其中除油热水洗产生的高浓度前处理废水约43.9立方米/天,依托现有“调节+破乳+pH调节+混凝+絮凝+气浮+高效脉冲电絮凝+氧化+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MBR”系统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除油热水洗后端二级逆流漂洗产生的低浓度前处理废水约150.6立方米/天,依托现有砂滤系统处理后全部作为镀硬铬后的水洗补充水重复利用,不外排。含铬废水产生量约483.4立方米/天,其中新建生产线含铬废水约107.4立方米/天,经“精密过滤+阳离子交换+阴离子交换”处理后作镀硬铬水洗补充水重复利用,树脂系统再生、反洗以及回用水设施维护等产生的约43.1立方米/天含铬废水经化学还原沉淀处理后,与现有生产线约375.9立方米/天含铬废水以及回用水系统浓水一并依托现有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化学还原沉淀处理后,部分经现有“超滤+反渗”回用水系统处理后作镀硬铬水洗补充水,部分经新增含铬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多介质过滤+精密过滤+阳离子交换+阴离子交换”工艺处理,总铬、六价铬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后与前处理废水一并经电镀废水排放口排入专用管道,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总铁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后进入李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拟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约1.8立方米/天经生化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耍坝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涞滩河。

(3)地下水:拟建项目电镀硬铬生产线架空,废水原水收集管道可视化布置。现有电镀车间已按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其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黏土的防渗性能。建设单位应加强电镀车间及废水处理站的隐患排查,依托现有3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跟踪监测。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各类风机、泵、超声波发声器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槽液/槽渣、格网捕集含铬废液、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电镀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深度处理系统阴阳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液、含油废滤料等依托现有1座18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分类暂存,应及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等依托现有1座32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专业机构回收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目前,企业已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电镀废水站设有437立方米综合事故池、280立方米清洗废水事故池,厂区设有雨污切换阀系统和300平方米的事故消防水池。拟新增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新建生产线下方及产品下挂区域设置接液托盘。通过及时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实施后,全厂不新增氮氧化物排放。废水主要污染物排入外环境的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3.174吨/年、氨氮3.114吨/年、六价铬4千克/年、总铬18千克/年,其中化学需氧量新增1.602吨/年、氨氮新增0.238吨/年、六价铬削减2千克/年、总铬削减12千克/年。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12-500102-04-02-972677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