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 |
开州区、万州区、梁平区 |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局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属新建性质(局部拓宽),路线起于G69银百高速公路开州至万州段赵家枢纽互通,途经开州区赵家街道、长沙镇、南门镇、岳溪镇、五通乡,万州区弹子镇、余家镇,梁平区复平镇、合兴镇、星桥镇、安胜镇、仁贤镇、金带镇,终点止于G42沪蓉高速公路金带枢纽互通。路线全长98.261千米,其中项目起点至开州南枢纽互通段与银百高速开州至万州段共线,为原路拓宽段,长度约2.8千米,设计时速80千米/小时,由原路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2.5米,拓宽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0米;开州南枢纽互通至项目终点段为新建路段,新建段长约95.461千米,设计速度10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26.0米。沿线设桥梁31510.3米/129座,隧道1211.5米/3座,新建互通式立交12座,改造互通式立交1座,分离式立交6处,服务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3处、收费站8处、通道及涵洞121处,人行天桥5处。设计近、中、远期分别为2028年、2034年、2042年。 项目施工期36个月,新建26处弃渣场、新建总长度42.28千米的施工便道、36处表土堆场、13处钢筋加工厂、14处预制梁厂、16处拌合站、6处水稳站、18处施工驻地,不设取土场。 项目总投资约132.5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43亿元。 |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层土壤保护,剥离表土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耕地采取复垦综合利用等生态恢复措施,植物恢复优先选择乡土植物物种;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处置废弃土石方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施工便道开挖坡面采取撒播草籽防护,部分施工便道路段下边坡设置挡土墙,减少占地扰动和水土流失;严禁捕杀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及正午等时段,以减少对鸟类及兽类等动物的惊扰,施工期尽量减少陆生动物生境的占用和破坏,施工完成后恢复施工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的植被,3处涉水桥梁桥墩施工在枯水期进行,桥墩桩基施工采用钢围堰或筑岛围堰施工,并加强泥浆池防渗防溢措施;邻近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段应细化路基设计,深挖路段适当收缩边坡,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弃渣场、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建筑施工工地内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应硬化处理;高噪声施工设备所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或围墙,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加强施工弃土的运输管理,物料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车辆出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施工过程散装原料密闭存放或采用防尘布遮盖,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拌合站搭设防护棚防尘,拌合作业配备有效防尘装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施工车辆满足尾气达标排放要求。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路面养护和道路绿化,服务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清洁及绿化。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冲洗、洒水降尘;桥梁施工段严禁机械油料和废油直接进入水体,跨河桥梁桥墩施工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减少钻孔泥浆排放量,废弃的钻渣严禁排入普里河、龙溪河;隧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隧道施工场地冲洗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平顶隧道涌水在远离普里河端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冲洗或洒水降尘,多余部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标准后用于林地灌溉,杜家坡隧道、陈家湾隧道涌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箐沟。花林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拌合站施工废水禁止外排,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抑尘和场地洒水等,沉淀池落实防渗技术要求,周边施工场地修建截水沟并配备50立方米的事故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拌合站禁止设置油罐加油点,以减少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具有饮用水功能水库伴行路段设置告示牌,禁止布设施工营地、弃渣场。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发生漏油事故,废弃机械油料和废油应及时回收处理。运营期跨越水体路段加装防撞护栏,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含养护工区、管理中心)等附属设施生活污水经A2/O+MBR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道路洒水,服务区两侧分别设置容积为120立方米回用水池,收费站设置容积为15立方米回用水池。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居民集中路段避免夜间施工;对邻近保护目标的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围挡或移动声屏障。运营期设置40处总长约12.25千米的声屏障(5米高声屏障约3.25千米,4米高声屏障约3.07千米,3米高声屏障约5.68千米,2米高声屏障约0.25千米),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结合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合理划定建筑物与本项目的防噪声距离,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与本项目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送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弃活性炭、施工营地产生的废机油等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收费站、服务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机械定期进行检查保养防止漏油,汽、柴油罐设置地点应远离地表水体布局,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机油妥善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沿线跨越普里河、龙溪河桥梁两侧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平顶枢纽互通G匝道1号桥、在建跳蹬水库环评建议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桥梁(下南门沟大桥、徐家山大桥、黄家湾大桥和学堂湾大桥)、在建龙象寺水库可能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桥梁(刘家院子大桥、油菜冲大桥、屋基坪大桥、腊树湾大桥和跨二环路中桥)设置加强型防撞墩及高等级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同时加强桥梁照明、视频监控等交通设施的设计;穿越环境敏感水体的K31+900~K35+300路基段、K66+200~K72+150路基段设置防渗连续边沟、事故池等;服务区左右侧均划定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停放区四周设置径流收集沟连接容积不小于50立方米的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径流收集沟、事故池等区域落实防渗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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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26日和27日在开州区、万州区、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首次公示,2023年7月26日在开州区、万州区、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2023年7月31日和2023年8月2日两次在《重庆晚报》开展报纸公示,同时在沿线张贴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4年4月8日在开展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2份公众建议。其中首次公示期间1份建议提及:“路线跳蹬段有大雾,建议该段线路改线”,建设单位运营期通过雾区诱导系统、可变情报版、警示标志等综合措施降低运营期间安全风险,已回复公众建议;报批前公示期间1份建议提及:“避让跳蹬水库、岳溪五房油田钻井、节约工程投资,建议路线优化调整”,项目线路选址、选线受沿线环境敏感区、经济据点等多因素影响,综合地方政府意见,经多方案比选最终确定本方案线路方案,经充分征求开州区发改委、岳溪镇政府等相关部门,项目不涉及来函提及的岳溪五房油田钻井,已征求并取得了重庆跳蹬水库开发有限公司同意项目线路方案的意见函。项目在优化调整过程中,已最大程度避让跳蹬水库淹没区支沟,同时运营期对可能涉及跳蹬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设置视频监控、警示牌、加强防撞等安全措施。建设单位多次回复邮件,均显示该联系邮箱不存在,无法取得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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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年产 30 万吨再生铝项目 |
重庆正阳工业园区青杠组团 |
重庆铝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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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选址于重庆正阳工业园区青杠组团,租用重庆京宏源铝业有限公司部分厂房设施和用地建设一条18万吨/年再生铝铸轧卷生产线,租用邻近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建设一条12万吨/年再生铝铸轧卷生产线。18万吨/年再生铝铸轧卷生产线利旧重庆京宏源铝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主要包括6台30吨精炼炉、12 台20吨保温炉、5台10吨铝包、8 台Φ850×1700 铸轧机、2 台Φ1003×1900 铸- 1 -轧机、2 台Φ820×1600 铸轧机、12 套在线细化除气过滤装置、10套火焰喷涂控制装置,新增2台130吨蓄热式双室熔炼炉、2台15吨中频炉熔炼炉、2 台30吨精炼炉、4 台20吨保温炉、1台10吨铝包(备用)、4 台Φ850×1700 铸轧机、4 套在线细化除气过滤装置、6 套火焰喷涂控制装置、2 台12吨/小时脱漆炉、2台炒灰机、2 台冷灰桶及龙门剪、破碎机、磁选机、涡选机等原料预处理设备。12 万吨/年再生铝铸轧卷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2台130吨蓄热式双室熔炼炉、10 台30吨精炼炉、20 台、20 台Φ850×1700 铸20吨保温炉、5 台10吨铝包(4 用1备)轧机、20 套在线细化除气过滤装置、20 套火焰喷涂控制装置、2台12吨/小时脱漆炉、2 台炒灰机、2 台冷灰桶及龙门剪、破碎机、磁选机、涡选机等原料预处理设备。拟建项目废铝料主要为1、3、6系废铝料,入厂前经铝回收企业进行分选、打包等加工处理,满足《回收铝》(GB/T13586-2021) 或 《 再 生 铸 造 铝 合 金 原 料 》(GB/T38472-2023)、《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GB/T40382-2021)要求,不接收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 拟建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0万元,占总投资的2.15%。 |
(1)大气环境:18 万吨/年再生铝铸轧卷生产线1#脱漆炉以天然气燃烧烟气并辅以二燃室循环烟气作热源,脱漆炉废气经二燃室处理后部分回流脱漆炉,剩余部分急冷后与陶瓷蓄热体换热后的1#蓄热式双室熔炼炉废气一并经“SCR 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注入”处理后,再与蓄热式双室熔炼炉环境集烟经布袋除尘,最后与“活性炭注入+布袋除尘”处理后的中频熔炼炉废气一并经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2#脱漆炉以天然气燃烧烟气并辅以二燃室循环烟气作热源,脱漆炉废气经二燃室处理后部分回流脱漆炉,剩余部分经急冷后与经陶瓷蓄热体换热后的2#蓄热式双室熔炼炉废气再经“SCR 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注入”处理,最后与蓄热式双室熔炼炉环境集烟经布袋除尘后一并经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炼炉废气及其环境集烟和保温炉废气经“半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两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炒灰机和冷灰桶废气经“旋风除尘+半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再生铝原料破碎、分选等预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12万吨/年再生铝铸轧卷生产线废气收集处理方式基本一致,不同之处在于不涉及中频炉废气处理,精炼炉废气及其环境集烟和保温炉废气、炒灰机和冷灰桶废气分别处理后经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再生铝原料破碎、分选等预处理废气设置两套布袋除尘器和两根20米高排气筒。废气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其中脱漆炉和熔炼炉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精炼炉和保温炉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炒灰机和冷灰桶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再生铝原料破碎、分选等预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863.4-2018)要求,对主要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实施自动监测,设置熔炼炉和精炼炉炉门及环境集烟系统开启联动控制系统。拟建项目铸轧一车间、中频炉车间、铸轧二车间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现有和规划的医院、学校、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说明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这些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维修铸轧机冷却水装置产生的冷却水和润滑油的油水混合物及机修产生的切屑液经油水分离装置“三相分离+低温蒸馏+纳米过滤”处理,产生的含油金属屑、油水分离废液作危险废物处置,废水用于配制半干法脱酸石灰浆。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7立方米/天,依托重庆京宏源铝业有限公司现有处理规模为80立方米/天、100立方米/天的两个污水处理站处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青杠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袁溪河。两个污水处理站均采用“调节池+初沉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工艺,其中1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设有隔油预处理单元,目前处理量合计约110立方米/天,初期雨水经两个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两个污水处理站处理。青杠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000立方米/天,采用“预处理+UCT生化池+- 9 -滤布滤池+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能够满足拟建项目废水处理需要。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液化石油气罐区、氨水罐区、事故池等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原料预处理车间、铸轧一车间、中频炉车间、铸轧二车间、维修车间、综合仓库、原料暂存库、空压制氮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循环水站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二次铝灰和除尘灰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厘米/秒),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拟建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龙门剪、破碎机、脱漆炉、炒灰机、冷灰桶、冷却塔、螺杆空压机、风机、各类泵等,噪声源源强为75~90分贝。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东南临新黔大道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能够满足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铝灰渣处理后的剩余二次铝灰、除尘灰、脱酸渣、脱硝废催化剂、废氧化铝蓄热球、废除尘布袋、车间沉降灰,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金属屑、含油废棉纱和手套等,产生量合计约25391吨/年,其中二次铝灰17890吨/年、除尘灰7210吨/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约3吨/年,应进行危险- 11 -废物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漆碳化渣、循环冷却水系统水垢、制氮机组废分子筛、废耐火材料、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产生量合计约1296吨/年,脱漆碳化渣、循环冷却水系统水垢、制氮机组废分子筛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8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的通知》(环办函〔2011〕920 号)要求开展辐射监测,发现放射性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对已发现的失控放射源或者被放射性污染的金属要严格控制,实施有效管理,避免流入社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公众健康的损害。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二次铝灰和除尘灰暂存库储存区采用木板垫层防潮,四周设置1米高围挡,设置氢气、甲烷、氨等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库外设置废气水喷淋应急处理系统,禁止采用消防水进行灭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灭火毯等消防和应急设施与物资;液化石油气罐采取地埋式;氨水罐区设置围堰;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地沟和收集池;厂区东侧设置1个有效容积不低于804立方米的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办公楼附近设置1个有效容积不低于780立方米的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阀;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780、0.078吨/年,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25.991、68.146吨/年。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500114-07-02-422048 420 )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