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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40514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成渝环线高速公路铜梁至潼南(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

铜梁区、潼南区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成渝环线高速公路铜梁至潼南(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位于重庆市铜梁区、潼南区,属改扩建性质,现有工程为重庆至遂宁高速公路重庆段的一部分。项目由主线和支线组成,全长59.802公里。主线路线全长54.821公里,为原路改扩建段;起于铜梁区巴川街道鸿雁村附近,自东南至西北走向,途经铜梁区东城街道、巴川街道、太平镇、少云镇、维新镇及潼南区田家镇、太安镇、梓潼街道、大佛街道、双江镇,终于渝遂高速公路书房坝大桥川渝省界处;主线起点设置鸿雁枢纽互通连接支线与既有渝遂高速相接;主线原路为双向四车道,本次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由80公里/小时改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支线全长4.981公里,为新建路段;起点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新店子村附近,与在建的渝遂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铜梁段新店子枢纽互通顺接,通过改造在建新店子枢纽互通与重庆三环高速相接,终点位于铜梁区巴川街道鸿雁村附近,通过鸿雁枢纽与主线相接;支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设计近期、中期、远期分别为2027年、2033年、2041年。全线设置桥梁6362.7米/33座,涵洞及通道177道,无隧道;10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式8处;分离式立交17处,设置天桥21座;原位改造服务区2处(铜梁服务区、潼南服务区)、匝道收费站8处(4处新建,4处改扩建)。施工期约3年,设弃渣场14座、施工生产生活区11处、施工便道约138.77千米。

项目总投资约81.1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726.85万元。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风景名胜区法定保护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临时设施尽量布设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法定保护范围内设置临时用地;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工程结束后及时整治利用、造田还耕或恢复植被,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以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惊扰;桥梁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梁基础周围采用围堰施工减小水质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严禁捕鱼。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洒水降尘、严格控制尘污染;粉状材料采用罐状或袋状运输,土料、砂料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混凝土拌合站装置采取封闭+除尘设施,优化施工生产生活区平面布置;沥青拌合站严禁采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采用“密封+除尘”装置的全自动控制搅拌设备,不得布置于环境空气一类区。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和路面养护,加强绿化,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涉水桥梁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钻渣及时清运回填,严禁滩地堆放,水体抛弃;泥浆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完毕后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预制场、拌合站等场地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机械清洗或洒水降尘。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农用。运营期收费站、潼南服务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后,回用于场地绿化不外排;铜梁服务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后,尽量回用于场地绿化,剩余部分用罐车外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运营期全线采用石质矩阵沥青(SMA)路面;设置声屏障长度为25060米(高3.5米),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结合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合理划定建筑物与本项目的防噪声距离,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与本项目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建筑垃圾运至邻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服务区的汽车维修站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机油等少量危险废物,交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用油管理,妥善收集漏油;沥青储罐、临时储油设施等应采取围堰等防渗漏措施,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施工机械定期进行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琼江大桥、石梁水库2号大桥、甘家河坝大桥、会龙大桥、白家塘河大桥、浦江河大桥、响水洞大桥、蒋家湾大桥、长滩子大桥设置高级防撞护栏、标示牌;琼江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末端设应急事故池,并作防渗处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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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6日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开展首次网络公示。于2023年7月28日至8月11日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于2023年8月2日和8月9日两次在《重庆晚报》开展报纸公示,同时在铜梁区、潼南区公路沿线30处居民相对集中区域或村委会张贴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4年4月17日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开展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