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垫江梦豪铝型材来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垫江工业园区澄溪组团 |
重庆市垫江县梦豪铝业有限公司 |
重庆中科智创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于重庆市垫江工业园区澄溪组团F10-1/02地块,建设1条2万吨/年再生铝合金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产品包括压铸铝合金棒1.6万吨/年、变形铝合金锭0.4万吨/年。项目仅接收经回收铝企业分选、剥线、破碎等预处理后不含废塑料、废橡胶、有机涂层、铝灰渣和油污的再生铝原料,并同时满足《回收铝》(GB/T13586-2021)、《再生变- 1 -形铝合金原料》(GB/T40382-2021)、《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23)要求。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6万元,占总投资的33.6%。 |
(1)大气环境:熔炼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蓄热体换热后,和环境集烟一并经“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污染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5 -准》(GB31574-2015)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炒灰机和铝灰处理一体机之间设置螺旋输送机,炒灰机进料口和铝灰处理一体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再生铝原料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非甲烷总烃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生产厂房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其中东面超出澄溪组团规划范围,超出范围为沪渝高速公路。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现有和规划的医院、学校、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规划建设这些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铝灰库水喷淋废气应急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产生量约7.6立方米/天,和初期雨水、铝灰库“水喷淋”废气应急处理废水一并经“pH 调节+沉淀”处理。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立方米/天,食堂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生化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处理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澄溪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冯家河沟。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厂房内机油存放区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生产厂房其他区域、废气处理装置区、隔油池及生化池、生产废水pH调节及沉淀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 8 -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厘米/秒),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拟建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破碎机、打包机、熔炼炉、锯棒机、炒灰机、铝灰处理一体机、螺旋输送机、循环冷却水泵、冷却塔、空压机、制氮机、风机等,噪声源源强为80~95分贝。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外最近居民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 9 -的影响可以接受。 (6)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铝灰渣处理后的剩余二次铝灰、除尘灰、废氧化铝蓄热球、废除尘布袋、熔炼车间降尘,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棉纱和手套,产生量合计约866.6吨/年,其中二次铝灰356.4吨/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废耐火材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制氮机组废分子筛、生化池污泥、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合计约66.7吨/年,废金属、废耐火材料和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边角料回用于熔炼炉,制氮机组废分子筛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化池污泥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清掏,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 10 -污染防治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的通知》(环办函〔2011〕920 号)要求开展辐射监测,发现放射性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对已发现的失控放射源或者被放射性污染的金属要严格控制,实施有效管理,避免流入社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公众健康的损害。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危险废物暂存间二次铝灰、除尘灰储存区采用木板垫层防潮,四周设置1米高围挡,配备除湿机和氢气、甲烷、氨等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禁止采用消防水进行灭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灭火毯等消防和应急设施与物资;机油和含油废滤料采用托盘储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外设置废气水喷淋应急处理系统;设置1个有效容积120立方米的事故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阀;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72、0.01吨/年,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4、4.384吨/年。 |
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00231-32-03-143420 )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2 |
綦江安稳至习水高速公路(重庆段) |
綦江区 |
重庆市綦江区畅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綦江安稳至习水高速公路(重庆段)属新建性质,路线起于渝黔扩能安稳互通,途经綦江区安稳镇、打通镇、石壕镇,终点止于渝黔省界接线点。路线全长27.285千米,设计车速8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沿线设桥梁13061.2米/28座,隧道1411.5米/1座,互通式立交4座,分离式立体交叉6处,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3处,通道及涵洞16处,车行通道11处,人行天桥7处,连接线1.025千米/3条,改建赶梨路1.574千米/6处。设计近、中、远期分别为2028年、2034年、2042年。项目施工期48个月,新建8处弃渣场、9处钢筋加工场、8处预制加工场、11处拌合站、2处施工驻地,新建长度18.49千米的施工便道。 项目总投资约51.124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645万元。 |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层土壤保护,剥离表土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耕地采取复垦综合利用等生态恢复措施,植物恢复优先选择乡土植物物种;严禁捕杀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及正午等时段,以减少对鸟类及兽类等动物的惊扰,施工期尽量减少陆生动物生境的占用和破坏,施工完成后尽快恢复施工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的植被;邻近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段应细化路基设计,路基两侧设置挡墙或护脚墙,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弃渣场、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项目应通过工程优化调整,将石壕服务区、钢筋加工场等工程调整至自然保护区外,严格控制保护区内施工用地范围,禁止越界占用缓冲区用地施工,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置弃渣场;加强施工期生态监理与跟踪监测,注重本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及时开展植被恢复。石壕互通A匝道与区级文物红军长征过綦江遗址群(红军桥至石壕场红军路)交叉段,采用涵洞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振动影响。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道路表面硬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加强施工弃土的运输管理,物料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车辆出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施工过程散装原料密闭存放或采用防尘布遮盖,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拌合站搭设防护棚防尘,拌合作业配备有效防尘装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施工车辆尾气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路面养护和道路绿化,服务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屋顶排放。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清洁及绿化。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冲洗、洒水降尘,桥梁施工段严禁机械油料和废油直接进入水体,观音河伴行路段填方路基布设临时拦水坎、排水沟及沉淀池等,避免暴雨季节的地表水径流进入观音河。打赢山隧道施工采取加强隧道衬砌、高压注浆封堵地下水等工程措施,隧道涌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发生漏油事故,废弃机械油料和废油应及时回收处理。运营期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含养护工区、管理中心)等附属设施生活污水经MB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场站绿化、路面冲洗。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居民集中路段避免夜间施工;对邻近保护目标的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围挡或移动声屏障。运营期设置10处总长约4.54千米的声屏障,其中4米高声屏障约1.28千米,3米高声屏障约3.26千米,采用柔性路面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结合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合理划定建筑物与项目的噪声防护距离,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与项目间隔一定距离。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营地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机械定期进行检查保养防止漏油,汽柴油罐设置地点应远离地表水体布局,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机油妥善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沿线跨越水体桥梁两侧采用加强型防撞栏;石壕服务区左右侧均划定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停放区四周设置径流收集沟连接容积不小于50立方米的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径流收集沟、事故池等区域落实防渗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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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16日在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首次公示,2024年1月11日在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2024年1月17日和1月19日两次在《重庆法治报》开展报纸公示,同时在沿线张贴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4年3月26日在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