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奥联实业有限公司含油废铁屑/泥处置项目(一期) |
重庆白涛工业园区清溪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组团 |
重庆奥联实业有限公司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新建项目拟租用重庆白涛工业园区清溪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组团西部产业区内重庆赋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赋昇公司”)厂房建设含油废铁屑/泥处置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拟建项目”)。拟建项目租用厂房面积5300平方米,建设一条1万吨/年含油铁屑预处理线,预处理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撕碎机、四足全自动平板离心机、全自动卧式压块机各1台。含油铁屑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00-08和900-006-09,来自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含切削油和切削液的铁屑分开预处理,租用厂房内设置容积5立方米废切削油储罐和废切削液储罐各1个。 拟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含切削油铁屑堆放间、含切削液铁屑堆放间负压排气和集气罩收集的撕碎机、压块机废气及离心机排气口废气、废切削油储罐和废切削液储罐呼吸废气,一并经“过滤网+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租用厂房区域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根据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书面说明,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涉及的用地性质主要为园区现状企业、工业用地、道路用地、燃气用地,东南侧和西南侧部分区域为园区范围外未规划用地,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未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和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合计约2.4立方米/天。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员工洗手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赋昇公司生化池处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等污染物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清溪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赋昇公司生化池设计处理能力2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约11.67立方米/天,能够满足拟建项目废水处理需要。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生产厂房和事故池等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厘米/秒),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破碎机、离心机、压块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会造成噪声扰民,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含油铁屑经预处理达到静置无滴漏且打包压块后仍属于危险废物,送污染治理设施健全的金属冶炼企业综合利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油、废切削液、含油废白纸、废液压油、废吸油毡、废棉纱手套、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隔油池废矿物油和油泥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约255吨/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6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废切削油储罐和废切削液储罐设置围堰,含切削油铁屑堆放间、含切削液铁屑堆放间设置地沟和收集池,配备吸油毡、消防器材等应急物资,厂房外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240立方米的事故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市涪陵区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涪陵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重庆白涛工业园区清溪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组团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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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高效预处理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 |
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区东区 |
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区东区,占地面积约61900平方米。现建有1条年处理10万吨危险固体废物的多金属综合回收生产线,采用烘干、富氧侧吹熔炼等工序,制得铜合金锭7500吨/年。处理的危险废物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17、HW22、HW46、HW48、HW49 、HW50等共6大类、26小类(液态废物除外)。目前现有项目2022年6月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3年6月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 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高效预处理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在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区东区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主要对现有烘干系统进行改造及新建一套备用富氧侧吹炉。拟建项目拆除原有3套烘干效果欠佳的余热锅炉蒸汽低温烘干机,新建1套污泥深度烘干预处理系统;新建1台炉床面积为4平方米的辅助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有主富氧侧吹炉检修时的备用炉。拟建项目实施后年综合利用10万吨危险固体废物保持不变,处理的危险废物种类保持不变,新增5000吨/年海绵铜、氧化铜、氢氧化铜、铜粉等含铜物料作为原料以提高产品铜合金锭含铜量。拟建项目实施后,设计年产铜合金锭8500吨/年,产品铜合金锭中的含铜量由现有的69%提高至84.17%。 拟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230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企业现有主富氧侧吹炉熔炼工艺烟气收集后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湿法脱硫+湿电除尘除雾”处理后经5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拟建项目实施后主富氧侧吹炉熔炼工艺烟气废气处理湿法脱酸水喷淋塔改为脱硫塔与原脱硫塔进行串联,改造后主富氧侧吹炉熔炼工艺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两级湿法脱硫+湿电除尘除雾”处理后经5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拟建项目新增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喷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换热器+DS燃尽系统+SCR脱硝+湿法脱硫+湿电除尘除雾”处理后依托现有主富氧侧吹炉熔炼工艺烟气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烘干废气处理系统中的“湿电除尘除雾”依托DA002排气筒底部的湿电除尘除雾系统。拟建项目新增的辅助富氧侧吹炉熔炼工艺废气收集后经“SNCR脱硝+急冷塔+表冷器”处理后,依托主富氧侧吹炉熔炼工艺烟气废气处理系统“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两级湿法脱硫+湿电除尘除雾”处理,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拟建项目辅助侧吹炉上料口、出料口等环境集烟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主富氧侧吹炉环境集烟废气处理系统采取“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上述废气处理后达《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的较严值,氮氧化物、砷及其化合物等达《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类、除砷及其化合物以外的重金属达《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要求,非甲烷总烃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氨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废气排放口均设置在线监测设施。拟建项目辅助侧吹炉配料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主富氧侧吹炉配料废气处理系统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拟建项目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对物料运输皮带未密闭的地方进行密闭,增加主富氧侧吹炉加料口集气面积,加强散排废气收集措施。拟建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浓度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拟建项目实施后保持企业现有厂界外300米环境防护距离不变,目前在该范围内无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实施后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企业脱硫废水经处理规模为50立方米/天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初沉+中和沉淀+过滤+膜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回用水池,初期雨水经一套处理规模为90立方米/天的初期雨水处理系统采用“沉淀+砂滤+膜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回用水池,膜处理系统产生浓水经电加热蒸发器处理后冷凝液排入回用水池,回用水用于冲渣、急冷环节。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直接回用于冲渣环节。生活污水经厂区处理规模为60立方米/天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潼南工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琼江。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新增生产废水、液体物料输送管道等采取“可视化”设计。现有厂区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联合厂房(包括烘干系统、配料系统、富氧侧吹炉系统等)、原料库、渣库、开路烟尘库、废水处理区、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按照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涉及危险废物暂存的区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已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烘干机、富氧侧吹炉、风机和各类泵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企业产生的开路烟尘、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企业产生的富氧侧吹炉炉渣、脱硫石膏已按要求开展了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论为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在满足危险特性鉴别报告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富氧侧吹炉炉渣、脱硫石膏外售到建材厂生产建筑材料。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主要依托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拟建项目新增氨水罐区设置围堰;烘干系统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依托企业现有设置的1个有效容积为1680立方米的事故池和1个有效容积为165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雨水排放口前设置雨污切换阀;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等。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市潼南区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潼南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