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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40207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奇耀环保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置项目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A区

重庆奇耀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奇耀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租赁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坤煌实业产业综合体B区98-6厂房(建筑面积2038平方米),收集重庆市及周边地区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及废铁质油桶,处置废物代码及其种类分别为900-200-08(含切削油金属屑)、900-006-09(含乳化液钢(铁)屑、铝屑、铜屑、钛屑)及900-249-08(废铁质油桶),设计总处置规模为38700吨/年。

项目在租赁厂房内新建3条危险废物预处置生产线,其中1条含切削油金属屑预处置生产线(1#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钢屑刨花撕碎机、1台四足全自动平板离心机、1台压块机、1台磁性分离输送机等,设计年处置含切削油金属屑8000吨/年(废物代码:900-200-08);1条含乳化液金属屑预处置生产线(2#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钢屑刨花撕碎机、1台四足全自动平板离心机、1台卧式压块机、1台磁性分离输送机(与1#生产线共用)等,设计年处置含乳化液金属屑28700吨/年(废物代码900-006-09,其中含乳化液钢(铁)屑20000吨/年、含乳化液铝屑8000吨/年、含乳化液铜屑200吨/年、含乳化液钛屑500吨/年);1条废铁质油桶预处置生产线(3#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废旧铁桶压缩机,设计年处置废铁质油桶2000吨/年。

项目供水、供电依托市政管网供给,其他公辅工程包括地磅、检验室、办公室;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储罐区;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防腐防渗工程、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池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含切削油金属屑块7856吨、含乳化液钢(铁)屑块19640吨、含乳化液铝屑块7784吨、含乳化液铜屑块196.4吨、含乳化液钛屑块486.5吨,油桶块1946吨,均属危险废物,预处置至静置无滴漏后,外售给有接收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金属冶炼豁免利用。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5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区暂存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成品堆放区废气及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车辆出入口设置风幕隔绝,车间整体微负压密闭;原料堆放区暂存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成品堆放区废气经抽风系统负压收集,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处理规模为10万立方米/小时的废气处理系统“过滤网+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工艺处理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池加盖密闭,废油、废乳化液等物料储存于室内密闭储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及管理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执行,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环评综合考虑,项目厂房边界外扩300米为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在园区边界内,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环境空气敏感的环境保护目标,且不得规划或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经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天的隔油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坤煌实业产业综合体已建生化池(420立方米/天)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园区约600米雨水箱涵汇入长江。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分区防渗,其中厂房车间地面,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墙裙,罐区围堰、收集沟、收集池、地磅区及事故池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厂房车间地面、收集沟、收集池、围堰、事故池等均采取防腐措施;废油、废乳化液输送管道及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钢屑刨花撕碎机、四足全自动平板离心机、磁性分离输送机和压块机等生产装置下方设置托盘等。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压块机、离心机、撕碎机、输油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吸油毡、废切削油、废乳化液、油桶废油、废液压油、废白纸、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废棉纱及劳保用品、隔油设施产生的废油、检验后废切削油/乳化液、检验含油废纸、废吨袋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矿物油(含废切削油、油桶废油)产生量197.648吨/年,废乳化液产生量约592.046吨/年,分别暂存于1#储罐(废矿物油储罐)、2#储罐(废乳化液储罐);废活性炭产生量约8.2吨/年(0.5吨/次,每20天更换1次),其他危险废物产生量约2.923吨/年,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8平方米);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及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区设计、建设、运行均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等要求执行;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其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专家组审查;环境风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乳化油储存、装卸过程引发的泄漏事故。拟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装卸车辆停放区设置于车间内;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储罐均配备高液位泄漏报警装置,设围堰(高度0.7米),有效容积不低于5.6立方米;原料堆放区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单个有效容积不小于0.5立方米),收集沟、收集池与事故池相连通;事故池有效容积不小于200立方米。厂区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设备、危险源标识、风向标、事故撤离指示标等标识;厂区出入口铺设吸油毡;配备消防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市江津区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江津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2

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重重庆西彭工业园区D区D84-1-2地块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该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熔铸车间设3台8吨燃气回转炉,新建球磨提铝车间设1条筛分生产线,采用“初级筛分+两级球磨滚筒筛+直线筛分机”工艺,新建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包括铝灰处理反应罐区、脱氟脱钙沉降区、氨水制备区、硫酸铵制备区、燃气热风烘干系统,新建铝灰处理车间设1条惰性高铝料生产线和1条精炼剂生产线,配套建设2吨/小时燃气锅炉、10立方米/小时离子交换软水系统(氯化钠再生)、100立方米/小时冷水机组、检验室、配电系统、办公楼等公辅工程,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拟建项目综合利用的铝灰渣来自于西南铝业熔铸厂和技术中心科研所及再生铝项目产生的铝灰渣,属铝材加工过程、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产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二次铝灰(危险废物代码:321-026-48,不含类别里的盐渣),总利用规模3万吨/年。复化铝锭满足《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23)要求后作为再生铝项目原料,扒出的灰渣经冷灰桶冷却后进入球磨提铝车间,筛出的粗铝片返回熔铸车间,中细铝灰(二次铝灰)进入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经浆化配料、水解浸出、过滤洗涤、压滤烘干处理,其中水解浸出的氨经三级水吸收得到20%的氨水,满足《工业氨水》(HG/T5353-2018)要求后,作为烟气脱硝剂部分西南铝业自用、部分外销;过滤洗涤产生的浓盐水经脱氟脱钙沉降(投加氯化钙、碳酸钠、盐酸)、蒸发结晶、离心过滤、烘干后,作为铝用精炼剂仅供西南铝业自用;压滤烘干得到的惰性高铝料经鉴别属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利用。拟建项目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收集的含氨废气硫酸喷淋吸收的饱和吸收液经蒸发结晶、离心、过滤后制得的硫酸铵满足《工业硫酸铵》(HG/T5744-2020)要求后外售,外售工业硫酸铵严禁直接用于农业、食品、医药行业等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领域。

拟建项目总投资65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0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熔铸车间燃气回转炉燃烧烟气与熔化、扒渣、冷灰桶产生的废气和一并经“旋风收尘+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砷、铅、镉、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要求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球磨提铝车间投料、初级筛分、两级球磨滚筒筛分、直线筛分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水解浸出产生的含氨和氢气等的混合气体经三级水吸收制20%氨水后,混合气体进入燃气热风烘干系统,烘干惰性高铝料和精炼剂滤饼产生的含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烘干废气分别布袋除尘后,与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过滤洗涤等环节挥发的含氨废气一并采用硫酸喷淋吸收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后,分别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房含氨废气水吸收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由1根20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铝灰渣原料采用吨袋密闭进厂,吨袋下部设放料口,放料口与下料机对接后投料,投料口设集气罩,熔铸车间、球磨提铝车间、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工艺设备密闭,氨水、浓硫酸、浓盐酸储罐设置水封。采取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硫酸、氯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环评综合考虑,以项目生产区边界外300米作为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护距离内现有居民12户,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承诺对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并不再规划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主要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软水系统再生废水、锅炉排水、实验废水、碱液喷淋装置排水、原料仓库水吸收装置排水产生量约37.82立方米/天,经“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pH、化学需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等满足《工业用水标准》(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后回用于浆化配料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86立方米/天,依托再生铝项目生化池处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要求后排入西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桥头河。西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天,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可满足拟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处理需要。拟建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约322立方米/次,依托再生铝项目“混凝+沉淀+气浮+过滤”回用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浆化配料等工序,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液体原料输送管道、生产废水管道可视化布置;原料库房、惰性高铝料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球磨提铝车间、熔铸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氨水罐区、溶液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废水处理装置区域、废气处理装置区等为重点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刚性防渗结构,原料库房、惰性高铝料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性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其余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在生产区上游、侧方向、下游各新建1处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包括各类泵和风机、冷水机组、蒸发结晶装置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企业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铝灰渣废包装袋、熔铸车间和球磨提铝车间除尘灰及清扫收集粉尘、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实验室废液、废水处理装置污泥产生量约201.5吨/年,属危险废物,设18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危险废物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惰性高铝料烘干除尘灰、惰性高铝料厂、脱氟脱钙过程产生的钙渣滤饼产生量约24886吨/年,鉴别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软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约0.6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设6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厂家回收。精炼剂烘干除尘灰做产品回收,不做固废管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取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其安全预评价报告已通过专家组审查。拟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布袋除尘设施均采用在线脉冲清灰,收尘器设置有泄爆片;氨水罐区和溶液罐区各罐组设置不小于罐组内单个最大储罐容积的围堰;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水解浸出装置区、原料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设置氢气、氨气等必要的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强化原料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潮管理;依托拟建再生铝项目1座8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560立方米的事故池,拟建项目与拟建再生铝项目初期雨水共计约769立方米、事故消防废水共计约360立方米,可满足收集需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九龙坡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