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 | 丰都县、武隆区 | 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属新建性质,途经丰都县、武隆区,路线起于垫江至武隆段兴义枢纽互通,终点止于斑竹林枢纽互通,与渝湘高速相接。项目线路全长82.212千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8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线路桥隧比84.1%,沿线设桥梁20204米/58座,其中特大桥2286米/3座(龙河特大桥、小安溪特大桥、延仓河特大桥),大桥17364米/50座,中桥554米/5座;隧道48923.7米/16座,其中特长隧道36204.2米/7座,长隧道9953米/5座,中隧道2766.5米/4座;互通式立交5处(含枢纽互通1座),涵洞26道,通道2道,人行天桥3座,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接龙服务区),停车区1处(联合停车区),养护工区1处(与接龙收费站合建),隧道管理站3处,隧道变电所23处。设计近、中、远期分别为2029年、2035年、2043年。 项目施工期60个月,设42处弃渣场、3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含拌合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隧道施工场地、施工驻地等),5处砂石加工场,不单独设表土堆场,新建施工便道152.891千米,修整原有道路11.723千米,利用既有道路153.465千米。 项目总投资约151.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1424.27万元,占总投资1.42%。 |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采取桥梁、隧道和路基相结合的方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层土壤保护,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严格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处置废弃土石方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严禁捕杀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正午等时段,以减少对沿线鸟类、兽类等动物的惊扰;利用桥梁、涵洞、通道等保持线路两侧生态连通;在进出自然保护区的边界设置自然保护区警示牌、禁鸣限速等标志;严禁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严禁堆放废渣或排放废水;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采取编织土袋拦挡或无纺布覆盖;桥梁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梁基础周围采用围堰施工减小水质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严禁捕捞水生生物。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化设备平面布局,重污染设备远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道路表面硬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加强施工弃土的运输管理,物料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车辆出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施工过程散装原料密闭存放或采用防尘布遮盖,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拌合站搭设防护棚防风阻尘,拌合作业配备有效防尘装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采用封闭式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加强沥青拌合设备的维护管理,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应达标排放;砂石加工场破碎、筛分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并设置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路面养护和道路绿化,服务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禁施工废渣、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由施工生产生活区化粪池处理后农用;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预制场和拌合站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隧道施工采取“以堵为主,堵排结合”的防排水施工方案,采用超前注浆堵水措施,严密监测隧道涌水量与位移量,定期对隧道上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和受工程影响的地下水取水点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编制应急供水预案,预留应急措施相关费用,采取备用水源、罐车供水等措施解决隧道施工可能引发的居民供水问题;隧道施工废水中和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外排,剩余部分经附近箐沟排放,不得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丰都县三建乡鱼泉子村大河坝居民黄泥沟取水点上移至龙河互通上游300米处,敷设管网,同时加强施工期管理,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运营期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服务区、停车区生活污水经A2/O+MBR+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出水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或道路清扫等。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对邻近保护目标的施工场地通过限速、夜间禁鸣、移动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不良影响;隧道工程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运营期设置6处总长约1720米(高2.5~3.0米)的声屏障,采用柔性路面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利用,线路两侧预测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邻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废泥浆经过干化处理后转运至弃渣场处置。拌合站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运至填埋场处理。施工场地废汽油或柴油罐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中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干化后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跨越龙河及其他地表水体路段内禁止设储油罐等危化品贮存设施;施工期加强油品管理,临时储油设施采用双层储油罐并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自然保护区穿越处两端设置警示牌、禁鸣限速等标志;蒋家山1号大桥、龙河特大桥、小安溪中桥、小安溪大桥、小安溪特大桥、扁担岩大桥、田坪子大桥、延仓河特大桥、联合村1号大桥、联合村2号大桥两侧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龙河特大桥设置加强型防撞墩及高等级的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配套事故池(2座,单座容积为80立方米);服务区和停车区划定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各设置50立方米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 / | 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现场张贴、报纸公示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反馈环保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