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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3112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

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组团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重庆君利丰环保有限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重庆君利丰环保有限公司废铁质容器收集与处理项目”取得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渝(市)环准〔2018〕046号)。拟通过租用重庆伟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废铁质容器收集与处理项目,对经专业单位清洗过的废铁质容器进行统一收集和打包后,送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转炉炼钢原料(该项目未包括废铁质容器利用转炉协同处置的建设内容)。该项目设置金属液压打包机1台、卧式油桶压缩机1台,年打包能力1万吨。目前该项目基本建成,未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利用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转炉协同处置沾染危险废物的废铁质容器试验的批复》(渝环办〔2018〕221号)等文件,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重庆君利丰环保有限公司依托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转炉开展了沾染危险废物的废铁质容器试烧工作。目前,重庆君利丰环保有限公司拟将“重庆君利丰环保有限公司废铁质容器收集与处理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拟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重庆君利丰环保有限公司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在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组团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租用重庆伟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废铁质容器暂存及打包系统,包括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打包区、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危废暂存区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金属液压打包机、1台卧式油桶压缩机。依托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车间现有的1个废钢槽作为拟建项目废铁质容器打包块入炉暂存区,将废铁质容器打包块通过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废钢入炉系统进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有2座210吨炼钢转炉(1#、2#)协同处置,作为炼钢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拟建项目协同处置对象主要为废油漆、废涂料及废矿物油包装铁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确定的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08(900-249-08)、HW49(900-041-49)。拟建项目实施后,年设计打包压块及利用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转炉(1#、2#)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1万吨,每炉废铁质容器协同处置规模控制在600千克以内。

拟建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对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打包区、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区设置成隔间进行密闭,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经“预处理袋式过滤+UV光催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进出口加装压差计,及时对活性炭进行更换。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2#炼钢转炉兑铁水、加料、出渣、出钢等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次烟气分别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0毫克/立方米),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二噁英类参照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2#炼钢转炉烟气治理设施正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1#、2#炼钢转炉二次烟气颗粒物排放可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10毫克/立方米)。拟建项目生产厂房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位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约5.5立方米/天)。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重庆伟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废水处理站处理,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表2钢铁联合企业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将整个生产厂房地面以及废液收集沟、废液收集池、事故池等配套设施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真空吸残机、金属液压打包机、卧式油桶压缩机、行车、叉车和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废铁质容器入厂管控要求,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应满足入炉要求。拟建项目产生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2#炼钢转炉产生的钢渣和二次烟气除尘灰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拟建项目设置面积为112平方米的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设置面积为147平方米的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设置面积为36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区。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和废铁质容器内残留的废液。拟建项目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厂房内设废液收集沟、收集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有效容积为5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市长寿区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长寿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2

日产5000吨熟料及配套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重庆綦江工业园安稳组团

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重庆綦江工业园安稳组团,建设一条50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一套9兆瓦余热发电系统,以及相关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熟料生产工艺,设计年产水泥熟料150万吨,年产水泥190万吨,年发电量3630万千瓦时。项目投产前,企业现有两条25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关停。项目配套的石灰岩矿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环保投资5332.2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6%。

(1)大气环境:项目水泥窑采取低氮燃烧技术(低氮燃烧器+分解炉分级燃烧),窑尾烟气采取“SNCR脱硝+粉剂脱硫和中性脱硫剂脱硫+SCR脱硝+防高温覆膜专用袋收尘器除尘”措施处理,通过125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排放参照达《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氟化物≤3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0.05毫克/立方米)要求,氮氧化物和氨排放根据《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工信部联原〔2023〕129号)要求参照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水泥熟料A级企业排放限值指标要求(即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氨≤5毫克/立方米)。窑头废气经防高温覆膜专用袋收尘器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产尘点废气收集后分别经气箱脉冲袋除尘器处理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参照达《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要求。窑头、窑尾烟气设置废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对产尘物料贮存、输送采取封闭措施;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厂区运输道路全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加强管理,确保各除尘器、管道等完好运行,无粉尘外逸;厂区设置车轮和车身清洗、清扫装置等。项目综合考虑联合储库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氨水罐区外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大部分位于园区规划范围内,东侧超出园区规划范围主要为不可开发建设山地,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建设这类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及化验室废水、机修废水等一起经处理能力1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污水与冷却水排水、锅炉排水、化学水处理系统废水等一起进入余热发电废水处理车间处理能力30立方米/小时的中水处理系统采用“超滤+RO+STRO”工艺处理,处理后中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后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浓水用于厂区除尘。项目新建12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转盘过滤器”处理后至冷却循环水池回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3)土壤和地下水: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柴油罐采用双层罐并设置在防渗罐池中、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项目布袋除尘收集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或作为产品外售;更换的废耐火材料和保温材料作为生料和粘土原料回收利用,掺入水泥窑煅烧处理;污水处理污泥送水泥窑煅烧处理;废化验石块送水泥磨回用生产;化验酸碱废水中和处理后掺入水泥窑煅烧处理;废机油回收后作为水泥窑点火用油;废过滤器、RO膜等水处理过滤介质掺入水泥窑煅烧处理;布袋除尘器更换废滤袋掺入水泥窑煅烧处理;废铁外卖资源回收公司;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拟建项目新建1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新建1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6)环境风险:项目危废暂存间设置导流沟和集水坑;柴油罐采用双层罐并设置在防渗罐池中,设置液位控制(警报)系统;氨水罐区设置围堰,顶部设置喷淋装置,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中性脱硫剂罐罐区设置围堰;罐区旁设置76立方米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7)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131.25吨/年、187.5吨/年、121.25吨/年。根据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现有排污许可证,企业厂区目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许可排放量分别为775吨/年、1120吨/年、320.78吨/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及配套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削减承诺的函》,明确綦江区将推动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落实工作,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线项目关停搬迁后形成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可以满足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要求,同时明确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线项目将在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完成关停。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500110-07-02-643802)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