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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3071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汽车排气管回收粗加工项目

南川区工业园区南平组团

重庆再兴贵金属有限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再兴贵金属有限公司汽车排气管回收粗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通过租赁位于重庆南川工业园南平组团的重庆标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闲置1号厂房部分区域实施,从事废汽车排气管回收粗加工,厂房内主要设置加工区,加工工序包括砂轮切割、液压、清理、球磨等,配套设置办公区、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废气处理系统、事故池等。拟建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汽车排气管2000吨/年,处理后得到汽车尾气废催化剂粉末、衬垫、排气管金属壳等,其中催化剂粉末、衬垫外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利用,排气管金属壳外卖钢铁厂或资源回收公司。

    拟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切割、液压、球磨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加工区密闭,加工区上方设置集气口,切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液压、球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各自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处理后,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等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后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环评综合考虑,租赁区域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0.225立方米/天),依托重庆标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南平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排入梅子溪后汇入木渡河。重庆标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建生化池建设规模为6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规模5立方米/天,可满足拟建项目废水处理需求。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工区、危险废物暂存区、事故池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储存的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采取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液压机、吸尘器、球磨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危险废物包括生产原料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器,以及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粉末、衬垫、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清洁工序产生的废干布,产生量合计约500.02吨/年,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粉末、衬垫、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干布、废布袋等均含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废催化剂(HW50废催化剂900-049-50),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福建有道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拟建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排气管金属壳、废砂轮等。废砂轮产生量约0.1吨/年,定期交资源回收单位;排气管金属壳产生量合计约1500吨/年,外卖钢铁厂或资源回收公司。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设置36立方米事故池;厂房内自建板式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设置36立方米事故池;厂房内自建板式车间,四周设置地沟,与事故池连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已取得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南川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