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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30628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不冻泉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项目(不冻泉科技)

重庆市潼南高新区环保科技产业园T8-4/03地块

重庆不冻泉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亩(10000.5 m2),拟新建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8条,聚羧酸减水剂成品生产规模为9.6万t/a。建设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线3条(设置3台反应釜),生产规模为3.6万t/a;建设压浆料粉剂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3万t/a。其中环保投资467万元,占总投资的46.7%。

(1)地表水: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已建生化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拟建项目减水剂车间聚羧酸减水型母液、保塌型母液及聚羧酸减水剂成品生产装置固体原料投料、B/C料配料等工艺废气设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A料配料、母液搅拌及聚合反应等工艺废气和丙烯酸羟乙酯、丙烯酸羟丙酯储罐废气一并经“三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速凝剂车间固体原料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反应废气、氟硅酸储罐废气采用碱洗处理达标后排放。压浆料车间水泥筒仓卸料采取气力输送,卸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压浆料粉剂投/配料、搅拌、出料工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拟建项目选用先进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泵、阀门、法兰等密封设备按要求进行泄漏检测与控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要求。

(3)声环境:通过合理布局及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

(4)地下水(土壤):拟建项目按地下水环境导则等管理要求采用分区防渗;生产废水、液体物料输送管网采取“可视化”设计;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5)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学品包装袋(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废包装、废混凝土块等一般固废交专业单位处置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装置区、各类罐区、桶装料暂存区、固体原料区、双氧水暂存间、丙烯酸暂存间、污水沉淀池、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公用站房、生化池、一般固废暂存间按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在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卸货区等设置导流沟;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围堰内部、卸货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不小于最大储罐容积的围堰;设1座有效容积860立方米的事故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201-500152-04-01-204036)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