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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30519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外加剂研发中心及年产12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重庆市潼南区高新区T8-2/03号地块

重庆迪翔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00 m2,总建筑面积11426.95 m2,建设综合楼、生产车间、库房及配套设施等,内设研发小试装置1套、6条外加剂母液生产线以及4条成品复配生产线,建成后年产混凝土外加剂12万吨,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

(1)地表水: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已建生化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拟建项目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线、聚羧酸保坍剂母液生产线、复配生产线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线、聚羧酸保坍剂母液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三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达标排放。研发中心研发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拟建项目选用先进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泵、阀门、法兰等密封设备按要求进行泄漏检测与控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要求。

(3)声环境:通过合理布局及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

(4)地下水(土壤):拟建项目按地下水环境导则等管理要求采用分区防渗;生产废水管网采取可视化设计。

(5)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废矿物油及油桶、含油棉纱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原辅材料废包装外售废品回收公司、研发中心废混凝土块外送建筑垃圾处理场,纯水制备设备废渗透膜定期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号母液储罐库房储罐区设置围堰;2号原料库房、1号生产车间区域内设置导流沟、收集井及切换阀,与事故应急池连通;桶装柴油、润滑油、液体危险废物等底部设置托盘;成品装卸区设置环形沟、收集井及切换阀;设置1个有效容积7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111-500152-04-01-529788)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