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云腾天惠新能源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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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青杠拓展区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进行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云腾天惠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建项目主要利用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油基钻屑(危废代码072-001-08),主要新建油基钻屑卸料广场、危废暂存库、危废输送间及相应的危废接收、输送、投加系统等,其它公辅工程主要依托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设施。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重庆云腾天惠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拟建项目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的协议。拟建项目设计油基钻屑投加比例为熟料产量的1.5%,年协同处置油基钻屑共计1.125万吨。 拟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1%。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有水泥窑窑尾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危废输送间废气等。拟建项目窑尾烟气经“SN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00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类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要求。目前窑尾烟气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应满足重庆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16)。根据《重庆市大气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要求,在拟建项目投产前窑尾烟气应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完成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拟建项目投产后窑尾烟气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应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目前窑尾烟气已设置废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因子包括废气量、烟气温度、氧含量、湿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正常情况下危废暂存库废气、危废输送间废气负压收集后送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处置;水泥窑停窑检修时危废暂存库废气、危废输送间废气负压收集经新建的应急废气处理系统采取“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拟建项目危废暂存库、危废输送间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位于园区规划范围内,该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建设这类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约0.72立方米/天)、地面冲洗废水(约0.63立方米/天)、化验室废水(约0.002立方米/天)和生活污水(约1.215立方米/天)等。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及初期雨水等收集后分批次混入半固态油基钻屑一起进入水泥窑焚烧处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内现有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绿化用水。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拟建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卸料广场、危废暂存库、危废输送间、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收集池、收集沟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暂存的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油基钻屑料仓及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设置事故池、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声环境:拟建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螺旋输送机、各类泵和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85~90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池污泥、废活性炭等收集后进入水泥窑焚烧处置;窑尾废气布袋除尘回收的窑灰返回送往生料入窑系统;窑尾废气布袋除尘产生的废布袋、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新建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647.6平方米,用于暂存来料桶装油基钻屑及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拟处置的油基钻屑。拟建项目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危废暂存库及危废输送间内设置收集池和收集沟,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卸料广场、危废暂存库及危废输送间四周设置废水截流沟;在危废输送间北侧新建1座540立方米事故水池和1座54立方米初期雨水池,用于收集拟建项目事故废水及周边区域初期雨水;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碳排放:拟建项目碳排放主要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购入电力,由于采用油基钻屑作为替代燃料可替代部分原煤、生料,拟建项目实施后可减少碳排放约4942吨二氧化碳/年。环评建议企业应通过设备选型、优化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等措施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9)人群健康:拟建项目营运期间评价范围内汞、镉、铅和二噁英在经口摄入土壤暴露、皮肤接触土壤暴露、经呼吸摄入暴露途径下,致癌风险值均小于标准值 10-6,非致癌效应危害商均小于标准值 1.0,评价认为人体健康环境风险可接受。为避免拟建项目对周边人群的健康造成影响,环评建议企业定期开展人群健康风险防范工作及高风险人群体检,对厂区周边人群,尤其是幼儿和中小学生等高风险人群开展生物抽查,发现人体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应及时报告,并对确诊患者给予积极治疗。 (10)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实施后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氯化氢20.625吨/年,氟化氢 2.0625吨/年,汞及其化合物0.0786吨/年,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1.5814吨/年,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0.7616吨/年,二噁英类毒性当量0.2063克/年,挥发性有机物0.0486吨/年。应依法取得相应指标。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500114-77-03-107271)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