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12万吨特种纸项目 | 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南区 | 重庆市泰盛纸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居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重庆市泰盛纸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空地,主要建设3个造纸车间,1号造纸车间主要设置1条离型纸生产线,2号造纸车间主要设置2条食品包装纸生产线,3号造纸车间主要设置1条食品包装纸生产线,各生产线均采用商品浆板为原料,不涉及蒸煮工艺、锅炉等,配套建设浆板仓库、成品仓库、综合仓库(储存化学品、包装材料、原辅料)、机修车间(含油品库房)、白水回收系统、废水处理站、生化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含浆渣堆场)、事故池等公辅、储运、环保工程,实施后新增5万吨/年离型纸、7万吨/年食品包装纸。 项目总投资114570.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占总投资0.96%。 | (1)大气环境:项目废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及时清运废水处理站污泥和浆渣,喷洒除臭剂,设置绿化隔离带。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项目新增的废水主要包括白水回收系统回用不完的多余白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入新建的处理规模为7000立方米/天废水处理站,经“格栅过滤+斜网过滤+混凝沉淀+厌氧膨胀颗粒污泥床(EGSB)+A/O”处理达潼南工业园(南区)污水处理厂协议进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收集后经新建的处理规模为50立方米/天的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再进入潼南工业园区(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谢家沟排入涪江。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浆液、废水、化学品、原辅料输送可视化设计;新增的废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池、浆渣堆场、综合仓库化学品贮存区、机修车间(含油品库房)、废水输送管沟等按重点防渗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涉及危险废物储存的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土壤: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白水回收系统设置围堰等措施,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声环境: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临成渝环线高速路西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满足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新增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劳保用品、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新增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浆渣、废包装、废聚酯网、生化池污泥、废水处理站污泥、净水站污泥等,浆渣、废包装、废聚酯网收集后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污泥外卖作资源化利用,生化池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淘。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新建1座1200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雨污切换阀;药剂搅拌器所在区域和液体化学品暂存区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液态辅料使用工段设置托盘;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企业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52.669吨/年、3.227吨/年,比实施前增加51.19吨/年、3.08吨/年。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报送重庆市泰盛纸业有限公司12万吨特种纸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方案的报告》(潼环〔2021〕107号)明确了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总量指标来源。 |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00152-22-03-149982)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