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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21014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翔兆新建阳极氧化生产线项目

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

重庆新翔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集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通过租用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2号厂房1楼部分车间(总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建设两条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配套建设成品存放区、化学品储存间等公用和环保工程等,处理规模为5万平方米/年。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的6.8%。

(1)大气环境:1#生产线整体围闭,阳极氧化槽采取双侧槽边抽风+顶部抽风收集酸雾;2#生产线阳极氧化槽、化学抛光槽和中和槽一边整体围闭,采取双侧槽边抽风+顶部抽风收集酸雾。1#生产线和2#生产线酸雾经碱液喷淋处理,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碱液喷淋塔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项目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生产线上的各类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槽液过滤机滤芯和倒液罐清洗废水、拖把清洗废水、洗手废水等,按照前处理废水、阳极氧化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进行分类收集进入厂房设置的各类废水收集池,再泵送至加工区污水处理站相应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各类废水经加工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后部分经高洞子水库泄洪槽排入苦水河支流新胜溪,部分经反渗透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回用水率60%。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房地面按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车间地面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生产线各槽(罐)架空设置,并设置接水托盘和围堰。加工区生产废水收集管网实现可视化,同时设置7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渗、废水收集罐设置围堰及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6)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渣(液)、槽液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和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拖把、废劳保用品等,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研磨和抛光产生的废钢珠、钢针(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7)环境风险:生产线设置托盘,车间地面设置围堰,事故泄漏槽液通过托盘及围堰收集后引至厂房设置在围堰中的事故废水收集罐,再通过提升泵输送到污水处理站事故废水池。加工区污水处理站设有总容积2500立方米,事故池分4格分别收集含镍、含铬、含氰废水和其他事故废水。此外,加工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网设有雨污切换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049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08吨/年,总镍排放总量为0.02千克/年。项目废气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8吨/年,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量为0.022吨/年;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量0.001吨/年,硫酸雾无组织排放量0.039吨/年。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1-500111-04-05-918336)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