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电镀铬生产线项目 | 南川工业园表面处理加工区 | 重庆金猫机电有限公司 |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通过租赁重庆涌泉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已建的1号厂房1单元3楼,建设2条镀硬铬生产线,配套建设化验室、空压站、检验区、打磨区、化学品仓库、原料区、成品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辅助、储运、环保工程,年电镀面积约8.5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1万元,占总投资的15.25%。 | (1)大气环境:项目生产线采取围闭措施,碱液喷淋塔设置专用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镀铬槽产生的铬酸雾通过“双侧槽边抽风+顶吸”收集后先经铬酸雾回收器回收铬酸,再与“双侧槽边抽风+顶吸”收集的除油、活化酸洗、退挂等工序废气一并经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氯化氢、铬酸雾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表面处理加工区设有200米环境防护距离,可满足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分类收集进入厂房1楼表面处理加工区统一建设的废水收集罐,再通过表面处理加工区可视化管道输送至表面处理加工区电镀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表面处理加工区生化池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含铬废水、除锈废水、除油废水、综合废水等分类预处理后,再经蒸发系统和膜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回用率不低于40%,回用不完的达到《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后,排入龙岩江。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生产线架空设置,下方设置接水托盘;车间电镀线作业区、化学品仓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按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储存的区域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电镀废水处理站地质勘查发现的溶洞已采取加压灌浆法工程处理措施;表面处理加工区设置了5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通过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分区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风机、空压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环评预测加工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含渣废液、废槽液滤材、回用水制纯水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拖把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废弃磨料、打磨废渣、不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理或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厂区内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小。 (7)环境风险:项目应严格按相关设计规范对车间进行设计和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生产线周围、危险废物暂存间、化学品库房和碱液喷淋塔设置围堰;生产线镀槽两边槽口处设置高挡水板;依托表面处理加工区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1904吨/年、氨氮0.0175吨/年、总铬0.26千克/年。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氯化氢0.056吨/年、铬酸雾0.3千克/年。 |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2-500119-04-01-912648)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