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溪至大昌段 | 巫山县、巫溪县 | 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华地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溪至大昌段属新建性质,途经巫山县双龙镇、大昌镇、福田镇、龙溪镇、巫溪县花台乡、宁河居委、巫溪县老城区,路线起于巫大高速大昌枢纽互通,终点止于墨斗枢纽互通,与巫镇高速相接。项目主线全长32.078千米,设计车速8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线路桥隧比86.27%,沿线设连接线10.43千米/6条;桥梁6068.94米/20座,其中特大桥1110米/2座,大桥4958.94米/18座;隧道21606米/10座,其中特长隧道16022米/4座,长隧道2811.5米/1座,中隧道2622.5米/4座,短隧道150米/1座;涵洞151米/6道,互通式立交5座,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设计近、中、远期分别为2027年、2033年、2041年。 项目施工期48个月,设8处弃渣场、10处施工生产生活区,新建16处施工便道。 |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层土壤保护,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修筑挡土墙、拦渣坝、截洪排水沟等防护设施;严禁捕杀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以减少对沿线动物的惊扰;利用桥梁、涵洞、通道等保持线路两侧生态连通;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站等临时工程;生态保护红线穿越段路基应收缩边坡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占用面积,两侧加强植物管护及绿色通道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监测;自然保护区穿越段施工过程注重保护桥下、洞口自然植被,采取植树造林措施恢复其原有水土保持功能,预留生态补偿费用等保护措施;穿越风景名胜区路段加强绿化养护管理,提高路域植被覆盖率,利用乡土植被自然绿化,兼顾与自然景观协调性。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加强管理和洒水抑尘;施工工地内道路、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处理,施工过程散装原料密闭存放或采用防尘布遮盖,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施工弃土、物料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车辆出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拌合站搭设防护棚防风阻尘,拌合装置密闭,拌合作业配备有效防尘装置,加强沥青拌合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施工车辆满足尾气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和路面养护,加强绿化,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禁施工废渣、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依托周边设施处理;预制场、拌合站等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隧道施工应采取“以堵为主,堵排结合”的防排水施工方案,采用超前注浆堵水措施,严密监测隧道涌水量与位移量;隧道施工废水、隧道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无法回用的外排周边自然沟渠,禁止排入大宁河Ⅱ类水域功能河段。运营期福田服务区生活污水经A2/O一体化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福田河,花台、巫溪南互通匝道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收费站场地绿化。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对临近保护目标的施工场地通过限速、夜间禁鸣、设置隔声挡板或移动声屏障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隧道工程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运营期设置6处9段总长约1.24千米(高3.0米)的声屏障,采用柔性路面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利用,线路两侧预测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中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干化后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大宁河Ⅱ类水域功能河段内禁止设储油罐等危化品贮存设施,施工机械定期进行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宁河穿越处两端设置警示标牌;巫溪大宁河特大桥、花台大宁河特大桥、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龙头山大桥、下范家沟大桥安装加强型防撞护栏,巫溪大宁河特大桥、花台大宁河特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配套事故池;服务区划定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设置100立方米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 / | 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2 | 足202脱水站-重燃虎溪门站输气管道项目 | 铜梁区、璧山区、高新区 | 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重庆昌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属新建,西起于铜梁区虎峰镇,东至璧山区大路街道,向南转至璧山区璧城街道,止于重庆高新区虎溪街道。全线输气规模为10亿立方米/年,输送介质为已脱水后的页岩气,不含硫化氢。项目由线路工程、站场工程、阀室等组成。线路工程包括足202脱水站至重燃虎溪门站输气主管线和虎溪输气末站至重燃虎溪门站联络线2条。主管线全长约38千米,设计管径400毫米、L360N型钢管、设计压力6.3兆帕、输送能力10亿立方米/年;单条联络线全长约0.2千米,设计管径300毫米、L360N型钢管、设计压力4.0兆帕、输送能力5亿立方米/年。沿线设2座工艺站场(虎峰输气首站、虎溪输气末站)、2座监控截断阀室(大路阀室、璧城阀室),除虎峰输气首站外其他站场及阀室均无人值守。配套工程包括通信工程、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各类型标志桩和警示标识、管道防腐工程、放空系统等,不设维护抢修机构。 项目总投资约259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24.5万元。 | (1)生态影响及措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5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约1.19公顷,临时占地约52.38公顷,占地类型以耕地、林地为主,开工前应完善相关征用手续。拟建项目各站场、阀室选址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拟采取的主要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合理安排施工次序,优化施工组织方式,管道临时堆放和加工、表土堆放等临时工程均布置在作业带内;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土壤耕作层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剥离表土采用防雨布遮挡,后期用于复绿复垦;施工结束后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种植浅根系植物,两侧5米以外的临时占地根据周边植被类型特征采取本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作业带等临时占地采取当地植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并与周边景观保持统一;完善生态公益林征占手续,严禁捕杀黄鼬、黑斑侧褶蛙等保护动物。开挖穿越河流区间施工宜选择在枯水期,开挖河段采取围堰施工并做好河水导流;定向钻出、入土点及施工场地远离小安溪水域,妥善收集岩屑等固废。 (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具排放的尾气,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使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机械等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管线、阀室、站场正常工况下均无生产性废气排放。虎峰输气首站、虎溪输气末站、大路阀室及璧城阀室非正常工况下的少量燃气经点火后放空,放空废气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场地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抑尘;开挖河段围堰施工产生的含泥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雨季施工应设置截流沟,并导流至附近河沟排放,禁止排入青龙湖水库、盐井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设备和车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居民生活污水设施处理;盐井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设试压点,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防尘;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生产废水包括虎溪输气末站输气过程产生的分离水及清管废水(约38.5吨/年),经污水池收集后分别转运至蒲吕污水处理厂、西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虎峰输气首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21.8吨/年,经化粪池收集后农用。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污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站场作业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柴油发电机房、危废暂存间、污水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废水妥善收集处置。采取措施后,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机械设备的平面布局。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分离器等设备,放空系统仅在事故状态下开启。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泥浆、废岩屑(钻屑)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泥浆产生量约57.6立方米,重复利用后,置于防渗池内,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覆土复绿。废钻屑产生量约180立方米,用于施工结束后定向钻出/入口施工场地附属收集池等构筑物坑体摊铺回填。施工高峰期生活垃圾约0.1吨/天,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输气站产生的废滤芯、清管废渣和分离器检修废物、生活垃圾。废滤芯产生量约0.05吨/年,属危险废物,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清管废渣和分离器检修废物产生量约0.01吨/年,定期交物资回收公司处置。虎峰输气首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6吨/年。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及措施。环境风险主要为泄漏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拟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穿越河流两岸施工区域设置截流沟、收集池等泄漏物收集设施,建立泄漏应急处置预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单独设堆管场等其他临时设施;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将施工废水排放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运营期严格控制输送天然气的气质;定期清管,减轻管道内腐蚀;定期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及时维修更换;定期检查管道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应急设施;输气站、阀室等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充分利用监控系统及时切断气源;在河流穿越点设置醒目标识,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加强运营期巡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出具了《关于足202脱水站-重燃虎溪门站输气管道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2〕331号)。项目代码:2111-500000-04-01-870479);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000202200002号)。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