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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2053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顺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铝灰综合利用项目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亭工业产业发展中心A7-01/01地块

重庆顺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亭片区A区A7-01/01地块,占地面积66698.13平方米,主要建设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建成后综合利用铝灰渣及二次铝灰规模为6万吨/年,得到产品铝颗粒7113吨/年、硫酸铵产品7709吨/年、墙板60万立方米/年。拟建项目主要建设2套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分选系统、7套水解脱氮系统(2套备用)、1套硫酸铵反应系统、3套制取墙板系统。水解脱氮系统位于一车间,每套装置设置预反应釜、反应釜、压滤机、水解烘干炉、蒸发浓缩结晶装置等设备;硫酸铵反应系统位于一车间,设置硫酸铵结晶塔、离心机、硫酸铵烘干炉;制取墙板系统位于二车间,每套装置设置搅拌器、排焊机、涂料槽、墙板蒸养自动线、自动包装机等设备;三车间作为墙板养护车间。拟建项目主要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再生铝企业)及其下游铝加工企业、重庆剑涛铝业有限公司(再生铝企业)及其下游铝加工企业的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危险废物代码为HW321-026-48)进行综合利用。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分别经分选系统处理,分选后铝颗粒(7113吨/年)满足《回收铝》(GB/T13586-2021)后送顺博总公司熔化铸铝锭,筛下料进入水解脱氮系统,反应产生的含氨尾气进入硫酸铵反应系统制取硫酸铵产品,水解脱氮后浆料烘干形成的干料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废则进入制墙板系统生产墙板产品。硫酸铵满足《工业硫酸铵》(HG/T 5744-2020)后外售用于无机化工原料制造、化工催化剂制造、助染剂等,不用于作肥料、食品行业,墙板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标准》(GB15762-2020)后外售用作隔墙板。拟建项目辅助工程主要为办公楼,楼内设置分析化验室。拟建项目公用工程主要包括1套5吨/小时脱盐水系统、1台3吨/小时燃气锅炉、1台1.22立方米/分钟空压机等。拟建项目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系统、生化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原材料仓库、干料暂存区、罐区、分选铝灰仓、生石灰仓、水泥仓、浮石粉仓、化学品仓库、铝颗粒暂存区、硫酸铵产品库、墙板产品库等环保、储运工程。

拟建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0万元,占总投资的2.7%。劳动定员88人。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分选系统投料在密闭间内进行,投料粉尘负压抽风收集,一次筛分粉尘、一级球磨粉尘、二次筛分粉尘、二级球磨粉尘、三次筛分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收集,以上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铝灰仓、生石灰仓仓顶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通过15米高1号排气筒排放。水解脱氮系统预反应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滤芯除尘+水喷淋”处理,氨、颗粒物应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臭气浓度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15米高2号排气筒排放。水解脱氮系统水解烘干废气、硫酸铵烘干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水喷淋”处理,氨、颗粒物应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15米高3号排气筒排放。水解脱氮系统水解烘干炉、硫酸铵烘干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4号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水解脱氮系统产生的水解废气、压滤废气、压滤母液槽废气排至硫酸铵反应系统,经硫酸吸收后,氨应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20米高5号排气筒排放。制墙板系统干料投料密闭间内进行,投料粉尘负压抽风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水泥仓、浮石仓的仓顶粉尘分别经各自仓库的仓顶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应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16)后,通过15米高6号排气筒排放。制墙板系统钢筋防腐工序密闭间内进行,产生的浸涂废气、晾干废气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15米高7号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8号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第1号修改单。拟建项目采取措施控制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铝灰、生石灰、水泥、浮石分别经密闭式气力输送机传送至各物料储仓;水性涂料储存于密闭的原料桶内,使用过程位于密闭间内。拟建项目厂界氨和硫酸雾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厂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厂界颗粒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16)。拟建项目厂界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位于园区规划范围内,西侧和北侧现状存在部分未拆迁农户,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管委会出具了《关于支持重庆顺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铝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的函》(双桥经开函〔2022〕8号),承诺拟建项目投产前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拆迁完成后,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预反应废气、水解烘干废气及硫酸铵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废水,脱盐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分析室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约87立方米/天,生活废水产生量为9.5立方米/天。分析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生化池处理,pH值、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苦水河。预反应废气、水解烘干废气及硫酸铵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回用于水解工序,脱盐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作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拟建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一车间、二车间、罐区、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均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车间、二车间干料暂存区、原材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基础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设置罐区围堰、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高效分级筛、球磨机、压滤机、离心机、搅拌器、冷却塔、引风机、泵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水解脱氮后的干料、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分选系统除尘灰、其他除尘灰(过滤芯除尘、旋风除尘、仓顶除尘器除尘、干料布袋除尘)、水解脱氮系统蒸发浓缩结晶工序产生的废盐、废活性炭、废机油、破损包装袋、化验室废物,年生产量约76077吨/年。水解脱氮干料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分选系统除尘灰作为原料返回铝灰仓,其他除尘灰回用于对应的产尘工序。其余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7)碳排放:拟建项目碳排放主要来自燃料天然气燃烧和净调入电力,碳排放总量约6675吨二氧化碳/年,单位工业产值碳排放0.11吨二氧化碳/万元。企业应加强碳排放控制管理,通过强化节能设计、重视工艺升级改进和探索碳捕集等措施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8)环境风险: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铝灰渣及二次铝灰、98%硫酸、天然气、27.5%双氧水、硫酸铵等,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一车间、二车间设置围堤;铝灰贮存区设置通风设施和湿度计,地面铺设木板进行防潮,四周设约1米高围挡(出入口设置斜坡)防水;可能存在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泄漏的生产场所设置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硫酸铵废气金属收集管道设置静电导出设施,硫酸铵废气排气筒设置阻火器;硫酸铵产品采用双层包装袋包装;设置1座600立方米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园区设置1个10000立方米的事故池,目前正在建设。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拟建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5月23日,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拟建项目可燃气体排空的可行性论证,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水解废气、压滤废气、压滤母液槽废气通过硫酸铵反应器回收氨后直接排放是可行的。

(9)总量:拟建项目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8吨/年、0.02吨/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4.27吨/年、二氧化硫0.285吨/年、氮氧化物0.668吨/年、非甲烷总烃0.14吨/年。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3-500156-04-01-368224)。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