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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20517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

巴南区、綦江区、江津区

重庆渝赤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属新建性质,途经巴南区、江津区、綦江区,路线起于巴南区百节,终点止于江津区中山镇西侧渝川省界处,与渝赤叙高速公路四川段相接。项目线路全长65.01千米,设计车速100千米/小时,其中项目起点至贾嗣枢纽互通段全长21.08千米,双向六车道设计,路基宽度33.5米;贾嗣枢纽互通至终点段全长43.93千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路基宽度26.0米。线路桥隧比42.5%,沿线设桥梁17408.7米/57座,其中綦江河特大桥1461.5米/1座;隧道10240.6米/6座,其中特长隧道6509.0米/2座,长隧道1604.0米/1座;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式立体交叉30座,通道、涵洞77处,人行天桥7处,服务区2处,收费站5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和执法管理用房1处,观景台1处。设计近、中、远期分别为2026年、2032年、2040年。项目施工期48个月,设12处弃渣场、27处表土堆放场、16处钢筋加工场,7处预制加工场,12处拌合站、5处施工驻地,新建施工便道34.70千米。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采取桥梁、隧道和路基相结合的方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古树段施工前设置不得小于冠幅范围的临时围栏并收缩施工作业范围;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层土壤保护,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处置废弃土石方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以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惊扰;利用桥梁、涵洞、通道等保持线路两侧生态连通;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采取编织土袋拦挡或无纺布覆盖。綦江特大桥路面选用产噪量更小的柔性沥青材料,设置禁鸣标志、行车安全警示牌;项目跨越綦江河段严禁夜间施工,施工期避开中华秋沙鸭越冬期 (11月-翌年3月15日) ;建设期和运营期首年开展中华秋沙鸭巡护,主要越冬河段实施小型鱼类增殖放流、人工鱼巢等措施改善栖息地生境;严禁在中华秋沙鸭越冬栖息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废渣或排放废水,严禁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道路表面硬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加强施工弃土的运输管理,物料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车辆出口设置冲洗设施;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拌合站搭设防护棚防风阻尘,拌合作业配备有效防尘装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施工车辆满足尾气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和路面养护,加强绿化,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禁施工废渣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由施工生产生活区化粪池处理后农用;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或洒水抑尘;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拌合站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隧道施工废水中和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外排,禁止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Ⅱ类水体(笋溪河)等敏感水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200m范围内禁止设置取土场、表土堆放场、弃渣场等临时工程以及储油罐。隧道施工应采取“以堵为主,堵排结合”的防排水施工方案,采用钻孔帷幕灌浆堵水、加强隧道衬砌减少隧道施工涌水量;对隧道施工可能引发的居民供水问题采取罐车供水、农饮工程供水等措施解决。运营期收费站、服务区、养护中心污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道路绿化或场地洒水。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对临近保护目标的施工场地通过限速、夜间禁鸣、移动声屏障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隧道工程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隔声。运营期设置21处总长约15390米(高3.5米)的声屏障,采用柔性路面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利用,线路两侧预测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中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干化后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储油罐等危化品贮存设施,临时储油设施应采用双层储油罐并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施工机械定期进行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綦江河特大桥、笋溪河大桥、板栗沟大桥、嘉平互通C匝道段,设置警示标牌、安装加强型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配套事故池;服务区划定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停放区四周设置径流收集沟连接末端50立方米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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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2

重庆市武隆区钻井岩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园区北路10号

重庆中吉达净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武隆工业园长坝组团,总占地面积44940平方米。拟建项目主要新建2条处理规模均为5万吨/年的页岩气钻井岩屑综合利用生产线和1套处理规模为2.5万吨/年油品精制装置,每条页岩气钻井岩屑综合利用生产线设置1台处理规模为5万吨/年连续式热脱附装置。拟建项目配套建设综合楼、实验室、制氮系统、空压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回收油储罐区、废气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库一、危险废物暂存库二、危险废物暂存库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公辅、储运、环保工程,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库一为页岩气钻井岩屑原料库,危险废物暂存库二为页岩气钻井岩屑热脱附干渣库,危废暂存库三用于暂存除原料、干渣外的其他危险废物。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范围为重庆市武隆区及周边地区,主要综合利用页岩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钻井泥浆(危险废物代码HW072-001-08),采用连续式厌氧热脱附工艺对钻井岩屑进行处理,设计年综合利用钻井岩屑10万吨,钻井岩屑热脱附后的油精制达《炉用燃料油标准》(GB25989-2010)后,可外售给危险废物焚烧厂、有协同处置的水泥厂作为点火油,或外售给钻井液公司作为钻井液配置的原料。

拟建项目总投资13201.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9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库废气、热脱附油气水蒸汽经回收油和水后的不凝气、热脱附炉燃烧废气、热脱附后干渣打包废气、冷凝液处理废气、回收油储罐废气、蝶片离心净油过程产生的离心真空废气、生产废水处理站臭气、实验室废气。密闭负压抽风的原料库房废气和生产废水处理站臭气、密闭管道收集的回收油储罐废气和蝶片离心净油过程产生的离心真空废气和冷凝液处理废气一并经“碱喷淋+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15米高1号排气筒排放。热脱附油气和水蒸汽经“直接冷凝+气液分离+两级管式冷凝”回收油和水后产生的不凝气作为补充燃料进入热脱附炉燃烧系统,热脱附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通过15米高2号排气筒排放。干渣打包间密闭,热脱附后干渣打包废气负压抽风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通过15米高3号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非甲烷总烃、油烟应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要求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拟建项目采取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钻井岩屑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钻井岩屑储存于密闭负压的原料库,原料库进口上方设有电动卷帘门和空气幕墙,原料库废气通过顶吸和侧吸收集;热脱附后的干渣采用密闭输送装置输送至打包间打包。拟建项目厂界污染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厂区内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拟建项目原料库、干渣库、生产车间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位于园区规划范围内,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热脱附冷凝液处理产生的冷凝废水、回收油精制聚结分离过程产生的分离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42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9立方米/天。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新建的处理规模为80立方米/天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气浮+芬顿氧化+水解酸化+AO+超滤”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干渣冷却、增湿工序。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新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池+生化池”处理,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等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处理应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排入白马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石梁河。循环水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拟建项目生产装置及废水处理站建构筑物地面设置;回收油管道、生产废水管网采取可视化设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钻井岩屑原料库、干渣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热脱附生产车间、回收油储罐区及装卸区、泵站、生产废水处理站、事故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页岩气钻井岩屑原料库、页岩气钻井岩屑热脱附干渣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等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基础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管网可视化、分区防渗、储罐区设置围堰、厂区设置事故池、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声环境: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筛分破碎设备、散热设备、制氮机、空压机、各类泵和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冷凝液处理装置泥水脱水后产生的脱水底泥、碟片离心净油产生的离心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2132吨/年,脱水底泥、离心污泥等返回钻井岩屑处理系统处理,其余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热脱附后干渣和除尘器收集的干渣(约85848吨/年)需进行危废鉴别,贮存于干渣库,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如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如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7)碳排放:拟建项目碳排放主要来自燃料天然气燃烧、生产过程和净调入电力,综合能耗约4375吨标煤/年,碳排放总量约9737吨二氧化碳/年。企业应通过工艺设计、设备选型、节能降耗、优化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8)环境风险: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储罐区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300立方米的围堰和1立方米的应急收集井;钻井岩屑原料库设置环形收集沟和收集井;临石梁河东侧围墙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全厂设置1个有效容积不小于700立方米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设置雨污切换阀;钻井岩屑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密闭运输,运输路线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保护目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9)总量:拟建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16吨/年、0.02吨/年。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为颗粒物2.86吨/年、二氧化硫0.9吨/年、氮氧化物2.45吨/年、非甲烷总烃2.68吨/年。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3-500156-04-01-368224)。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