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电镀铜生产线项目 | 重庆市潼南区巨科电镀园 | 重庆智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重庆市潼南区巨科电镀园12#厂房1层1号车间,建设1条年表面处理面积5万平方米的挂镀铜自动生产线,配套建设办公区、来料区、化学品库、成品区、空压机、纯水机、镀槽冷却循环水系统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1)大气环境:项目对生产线采取围闭措施,废气采用“密闭罩+双侧槽边抽风+顶吸”收集,经三级碱液喷淋酸雾处理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酸雾净化塔采用单独用电计量并设置自动加药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各类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分别进入巨科电镀园污水处理厂对应的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巨科电镀园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分类分质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60%回用于巨科电镀园企业电镀生产线,其余40%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其中总镍等第一类污染物在处理设施处达表3标准)后排入滑滩子河。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线镀槽等架空0.8米设置,分区设置接水盘;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生产车间、化学品库房、危废间地面按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土壤: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车间防腐防渗、设置物料泄漏收集系统、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声环境: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含渣废液、废滤芯及过滤渣、空压机产生的废油、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拖把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品、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制纯水产生的废活性炭、废金属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7)环境风险:项目严格按相关设计规范对车间进行设计和建设;生产线分区设置接水盘;酸雾处理塔、车间废水收集池分别设置接水盘;生产线周围、化学品库房、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堤;依托电镀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镍排放量分别为0.1055吨/年、0.0165吨/年、0.00005吨/年。 |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8-500152-04-05-300059)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