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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20325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汽车零部件浸渗、钝化、氧化加工项目

南川工业园区龙岩组团表面处理加工区

重庆典精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表面处理加工区已建1号厂房3单元1楼和2楼,建设钝化、浸渗钝化、阳极氧化三条自动化表面处理线,浸渗钝化线钝化处理规模20万平方米/年,钝化线处理规模10万平方米/年,阳极氧化线处理规模40万平方米/年。项目废水处理、供热依托加工区公用工程,配套建设办公室、化验室、空压机房、纯水制备设备、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1)大气环境:浸渗钝化表面处理线脱脂罐碱雾和表调罐硫酸雾经顶吸罩收集,钝化线脱脂槽碱雾和表调槽硫酸雾经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收集,经酸雾净化塔二级碱液喷淋处理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28米高排气筒排放。阳极氧化表面处理线采取围闭措施,超声波化学除油槽和碱蚀槽碱雾,中和槽、化学抛光槽、出光槽、阳极氧化槽硫酸雾和硝酸雾,经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收集,经酸雾净化塔三级碱液喷淋处理硫酸雾、氮氧化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28米高排气筒排放。浸渗钝化表面处理线所用浸渗剂主要含单甲基丙烯酸酯和多甲基丙烯酸酯等挥发性低的有机化合物,年消耗量约8.5吨,汽车零部件浸渗后在热水中进行固化,真空浸渗废气经真空泵自带过滤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表面处理加工区设有200米环境防护距离,可满足项目环境防护要求。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按除油废水、综合废水、铝氧化废水、含铬废水、除锈废水、含镍废水进行分类收集进入厂房1楼表面处理加工区统一建设的废水收集罐,再通过表面处理加工区可视化管道输送至电镀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再经膜处理系统和蒸发系统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按达到《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排入龙岩江,废水回用率不低于40%。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表面处理生产线作业区、化学品仓库和危废暂存间地面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其它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车间地面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表面处理线设置在厂房2楼,各表面处理槽(罐)架空设置,并设置接水托盘和围堰。电镀废水处理站地质勘查发现的溶洞已采取加压灌浆法工程处理措施。表面处理加工区设置了5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可视化、分区防渗、储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6)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渣、废槽液过滤芯、废拖把、回用水制纯水产生的废活性炭、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等,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交厂家回收利用,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罐发生泄漏。各表面处理线设置接水托盘、围堤,车间地面设置地沟,接水托盘、围堤容纳不下的槽液引至厂房2楼设置的事故废水收集槽,最后进入厂房1楼设置在围堰中的事故废水收集罐。加工区电镀废水处理站根据废水类别分类设置事故池,事故池总容积2812.5立方米;为防止废水处理构筑物发生泄漏,电镀废水处理站西侧还设置有1个容积49.5立方米事故池。此外,电镀废水处理站1楼设置有1个容积1710 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电镀废水处理站南侧设置有1个容积225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网设有雨污切换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456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72吨/年,总铬排放总量0.181千克/年,六价铬排放总量0.046千克/年,总镍排放总量0.903千克/年。废气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650吨/年,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量为0.287吨/年;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量0.181吨/年,硫酸雾无组织排放量0.266吨/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0.085吨/年。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8-500119-04-01-298449)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