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鹏雷表面处理 生产线项目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 | 重庆鹏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在租赁厂房3楼扩建1条3.465万平方米/年挂镀锌镍自动生产线和1条4.62万平方米/年滚镀锌镍自动生产线,配套建设盐雾实验室、纯水制备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化学品仓库、辅料储存区、盐酸桶区、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等辅助、储运、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4.29%。 | (1)大气环境:项目挂镀锌镍生产线和滚镀锌镍生产线采取整线围挡措施,挂镀锌镍生产线废气通过“双侧槽边抽风+顶部抽风”收集,滚镀锌镍生产线废气通过双侧槽边抽风收集,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8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前处理废水、含酸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后分别进入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对应的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处理后,40%回用于前处理工序和制纯水系统,剩余部分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经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后排入淮远河,2022年12月31日之后总铬、六价铬等第一类污染物达《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表1排放限值后排入淮远河,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线镀槽架空设置,并设置接水盘;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3楼车间地面、化学品仓库、盐雾实验室、辅料储存区按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设置了5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土壤:项目通过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分区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风机甩干机、冷却塔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东、南、西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靠铜合路的北侧厂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含油槽渣、浮油、除油工序产生的废槽液、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槽液、含锌镍过滤渣、废出光液、废退镀液、废钝化液、化学药剂废包装材料、废棉纱手套、槽液净化产生的废滤芯、槽液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药剂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转移按要求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不合格品退镀后部分工件重新回生产线进行表面处理,不能再回生产线进行表面处理的部分作为一般工业固废交厂家回收;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项目生产线周围设置围堰,分区设置接水托盘;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设置托盘;依托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233吨/年、氨氮0.037吨/年、总磷0.002吨/年、总镍0.26千克/年、总铬0.76千克/年、六价铬0.15千克/年;按2022年12月31日后执行《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计,总铬排放量为0.3千克/年、六价铬排放量为0.08千克/年。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氯化氢有组织排放量为0.0282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0.0614吨/年。 |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8-500151-04-01-238680)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