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 | 永川区、璧山区 | 重庆永璧永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 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属新建性质。项目位于重庆渝西地区,路线起点位于成渝高速滴水岩附近,经石桥、金龙、石院,在大面坡村附近与合璧津高速(改线)相接。主线全长约25.580千米(其中永川境内约18.169千米,璧山境内约7.411千米),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设计速度100千米/小时。连接线长约2.068千米,分别为茶山竹海连接线1.828千米和金龙互通连接线0.24千米,路基宽8.5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设计近期、中期、远期分别为2025年、2031年、2039年。 全线桥梁1663.65米/15座,大桥5座,中桥10座;隧道1座(1443.5米);互通式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3座),分离式立交27座;收费站5处,管理、养护中心各1处(与收费站合建)。施工期约3年,设弃渣场5座、桥梁预制场1个、混凝土拌合站2个、沥青拌合站1个、钢筋加工厂2个、施工营地1个、稳定土拌合站1个、施工便道约5.73千米。 |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临时设施尽量布设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工程结束后及时整治利用、造田还耕或恢复植被,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以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惊扰;桥梁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梁基础周围采用围堰施工减小水质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严禁捕鱼。 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洒水降尘、严格控制尘污染。粉状材料采用罐状或袋状运输,土料、砂料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混凝土拌合站装置采取封闭+除尘设施,优化施工生产生活区平面布置。沥青拌合站严禁采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采用“密封+除尘”装置的全自动控制搅拌设备,与居民区距离不宜小于300米。 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和路面养护,加强绿化,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桥梁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钻渣及时清运回填,严禁滩地堆放,水体抛弃;泥浆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完毕后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预制场、拌合站等场地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机械清洗或洒水降尘。隧道施工因地制宜采取“以堵为主”或“排堵结合”的施工方案;采取超前预探、超前堵水等措施减少地下水漏失;隧道排水采取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洒水降尘,剩余部分排放。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农用。 运营期5处收费站(含管理分中心和养护工区)生活污水分别采用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场地洒水、绿化,不外排。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施工车辆进出场减速慢行;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隔声。 运营期设置23处总长约2040米(高3.0米)的声屏障,采用柔性路面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利用,线路两侧预测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收费站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施工区域设置必要的污水截留和拦挡设施,储备砂子、毛毡等吸油应急物资,强化施工用油管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运营期九龙河大桥、梅江河大桥两端设置高级防撞护栏、标示牌;编制运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建议和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