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客车生产基地搬迁技改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虎峰大道西延段 |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璧山区中小企业集聚区(璧山高新区拓展区G12-1/01地块),建设车身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检车调试车间、试车跑道等主体工程,以及充电站、空压站、原材料库房、供水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年产3000辆新能源客车,其中纯电动客车2600辆/a,插电式混合天然气动力客车400辆/a。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189万元。 | (1)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为车身车间焊接废气、涂装车间涂装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小件区域以及车身总成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臂收集进入2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6.5m高排气筒排放;车身合装、底架改制、车身返修工位的非靠厂房墙壁一侧的CO2保护焊机设置移动式滤筒除尘器,焊接烟尘经过集气臂收集进入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发泡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车底黑漆喷漆及流平废气经漆雾过滤毡+初效过滤袋+高效过滤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刮腻子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修补、点补废气以及舱体/小件喷漆、晾干废气经漆雾过滤毡+初效过滤袋+高效过滤袋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调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中涂、面漆、罩光、彩条等喷漆及流平废气经干式纸盒过滤+沸石转轮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沸石转轮脱附废气进入RTO装置焚烧,电泳、车底黑漆、密封胶、阻尼胶、腻子、中涂、面漆、罩光、彩条等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入RTO装置焚烧,以上废气经过处理后经30m高主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打磨室底部地沟敷设的过滤棉过滤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漆渣残留挥发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电泳、中涂、面漆、彩条漆烘干室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空调机组天然气燃烧废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1根2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400m³/d。脱脂废液、硅烷废液、电泳倒槽UF倒槽清洗废水属于高浓度废水,分别单独收集后进行预处理,然后再分别与浓度较低的脱脂废水、硅烷化废水、电泳废水混合处理;喷漆室格栅清洗废水、水性喷枪清洗废水、淋雨间废水、空压机冷凝废水等生产废水混合预处理。以上经过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洗衣废水混合后,再进行生化处理,与清洁废水(空调冷凝水、锅炉房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制冷站、空压站排水、软水器排水)混合。废水总排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氟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COD、BOD5、氨氮达Ⅳ类水体标准)后排入璧南河。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接受。(3)地下水:对事故池、污水处理站、油化库、储漆间、调漆间、涂装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对车身车间、总装车间、检测调试车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进行一般防渗;对厂区内的道路、车行广场等采取一般地面硬化进行简单防渗。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4)土壤: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车间防腐防渗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5)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各车间生产设备、风机、水泵、冷水机组、锅炉、空压机等设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风机设置在密闭风机房内,采用柔性接口,水泵布置在房间内或者地下,空压机布置在空压站内,并且在进、排气管道、放空管道上装设消声器,储气缸涂阻尼吸声材料,对试车跑道进行定期维护,保持跑道路面平整,并且控制试车车速,夜间不进行试车。在采取降噪措施后,东北厂界、西南厂界、西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东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排放限值要求。(6)固体废物:项目废油性漆桶、废漆渣、废漆雾过滤材料、废油漆枪清洗溶剂、废转轮过滤材料、废切削液、废油、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沾有废阻尼胶的薄膜等、脱脂槽渣、硅烷化渣、电泳槽渣、腻子粘结剂等有机溶剂包装桶、废遮蔽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及焊渣、手工预清理渣、废水性漆桶、废包装材料不含涂料和胶等包装、打磨粉尘、发泡渣、废腻子渣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可利用部分由回收公司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交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7)环境风险:项目对危废暂存间、油化库、储漆间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加气站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在污水处理站设置400m3事故池和消防废水,前处理及电泳线均设置相应的废水收集地沟及收集池,涂装车间废水管线敷设采用“可视化”明沟明管,涂装车间消防废水通过雨水沟收集后通过切换阀门切换至污水处理站的400m3事故池。油化库采用消防沙、干粉等方式灭火,不采用水消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等。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8)总量控制:项目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84、0.14吨/年;废气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甲苯和二甲苯合计、苯系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为3.461 t/a、2.08t/a、2.39t/a、0.139t/a、0.164t/a、1.644 t/a、7.386t/a。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00120-36-03-157641)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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