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荣昌区环线高速公路工程 | 荣昌区 | 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局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荣昌区环线高速公路项目位于荣昌区南部,起于清升镇西侧坪上村连接潼荣高速公路,向东经清升镇南侧、双河街道北侧、直升镇南侧、于峰高街道东侧峨眉村连接G85成渝高速公路。全长23.659千米,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6.0米,设计速度100千米/小时,设计近期、中期、远期分别为2025年、2031年、2039年。全线桥梁2195米/15座(含互通主线桥),大桥12座、中桥3座,无特大桥;无隧道,涵洞1855米/46道,通道21道,天桥24座;互通式立交5处(其中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3座),分离式立交11处;主线服务区1处(双侧布置),匝道收费站3处。施工期约3年,设弃渣场6座、取土场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4处(含桥梁预制场1个、混凝土搅拌站2个、沥青拌合站1个)、施工便道约35.5千米。 |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采取桥梁、路基相结合的方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临时设施尽量布设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分层堆放”的原则处置废弃土石方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堆方结束后顶面复垦、边坡绿化;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以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惊扰;利用桥梁、涵洞、通道等保持线路两侧生态连通。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洒水降尘、严格控制尘污染;混凝土拌合站筒仓设置仓顶除尘器,站内水泥、土方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沥青拌合站严禁采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沥青拌合过程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a]芘采用“活性炭吸附+水喷淋装置”处理;与居民区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距离不宜小于300米。 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和路面养护,加强绿化,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桥墩施工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在桩基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施工废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预制场、拌合站等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回用于施工机械清洗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农用。 运营期服务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要求后用于绿地灌溉,不外排。3个收费站生活污水采用改进型化粪池处理后用作绿化。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施工车辆进出场减速慢行;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隔声。 运营期设置总长6580米(高3.0~5.0米)的声屏障,采用柔性路面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利用,线路两侧预测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石等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在跨越河流路段施工场地周边修建截水沟并配套收集池,妥善收集施工机械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废油。 运营期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桥梁护栏采取防撞设计,设置警示标识。服务区双侧均设置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停放区各设置50立方米事故池1个。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建议和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