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瑞恩涂料有限公司有机溶剂循环再利用项目 | 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平溪路1号(瑞恩涂料公司厂区内) | 重庆瑞恩涂料有限公司 |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在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重庆瑞恩涂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主要在企业现有生产厂房第2层增设1台溶剂回收机,对接收的上汽依维柯红岩商务用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光能荣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清洗剂(危废代码为900-402-06)分别采用常压蒸馏的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冷凝得到的再生清洗剂分别返回给上汽依维柯红岩商务用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光能荣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作为清洗剂使用,形成废清洗剂“点对点”定向利用。拟建项目年回收利用废清洗剂75.68吨,其中回收利用上汽依维柯红岩商务用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光能荣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废清洗剂分别为32吨、43.68吨。拟建项目年产生再生清洗剂60.663吨,其中返回给上汽依维柯红岩商务用车有限公司、重庆光能荣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再生清洗剂分别为25.171吨、35.492吨。拟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80%。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废清洗剂蒸馏冷凝处理后的不凝气。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对企业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将生产车间原有“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改造为“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生产车间现有涂料生产投料含尘有机废气经袋式除尘后,和包括拟建项目不凝气在内的其它有机废气经“旋流塔+除雾器”处理后,一并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等应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拟建项目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废气进行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拟建项目采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浓度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无组织排放要求,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要求。拟建项目以生产厂房外设置600米环境防护距离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医院、学校、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等环境保护目标。(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拟建项目实施后,废气处理设施旋流塔喷淋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水排放量约250.26立方米/年,经新建处理规模为5立方米/天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取“絮凝沉淀+芬顿氧化+沉淀”处理后,与厂区生活污水一起经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3)地下水:拟建项目来料废清洗溶剂和生产的再生清洗剂均采用不锈钢密封桶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同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4)土壤:通过采取分区防渗、设置事故池和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5)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蒸馏残渣、废回收袋、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水处理设施污泥、不能循环利用的废溶剂桶等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7)环境风险:来料废清洗溶剂和生产的再生清洗剂采用不锈钢密封桶装暂存于2#库房,2#库房四周设有收集沟和收集池;溶剂回收机四周设置围堰;生产车间、2#库房、危废暂存间等已设有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装置,本次在溶剂回收机处增设1套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器;依托现有事故水收集系统,将现有事故池进行扩建,有效容积不小于469立方米;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大气污染物TVOC的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213吨/年。拟建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11吨/年、0.011吨/年。 | 重庆市江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116-42-03-063797)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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