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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01203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重庆段)

九龙坡区、江津区、永川区

重庆中交江泸北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国潍(北京)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重庆市西南部的九龙坡区、江津区、永川区境内。项目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起于重庆九龙坡区陶家镇的陶家立交,与重庆绕城高速交叉设团渡枢纽互通,经滨江新城、德感,在临峰山南端穿越后上跨合璧津高速公路,沿吴滩、油溪北、石门北、朱杨北,至永川区境内从港桥工业园之间穿越并跨越重庆三环高速,经朱沱北,止于渝川省界上屋基。项目主线全长71.203km,其中起点至绕城高速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36m;绕城高速至三环高速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m;三环高速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6.5m。设计近期、中期、远期分别为2024年、2030年、2038年,全线桥梁12785.25m/38座,隧道1645m/1座,设置互通式立交9座,分离式立交60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6处,养护中心2处,管理分中心1处。施工期约3年,设弃渣场7座、施工生产生活区23处、碎石加工点2处、施工便道约27.6km。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采取桥梁、隧道和路基相结合的方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严格控制隧道口仰面开挖,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剥离表土在路基沿线施工场地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分层堆放”的原则处置废弃土石方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堆方结束后顶面复垦、边坡绿化;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对鸟类等动物的惊扰;利用桥梁、涵洞等保持线路两侧生态连通。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尘污染;对施工工地内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处理;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拌和机设置密封除尘装置,沥青的熔化、搅拌于密封容器中作业,拌合过程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芘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优化拌和站选址,拌和站与学校、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距离不小于300m,且位于下风向。

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和路面养护,加强绿化,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隧道施工因地制宜采取“以堵为主”或“排堵结合”的施工方案,采取超前预探、超前堵水等措施减少地下水漏失,制定隧道顶部居民应急供水方案;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围堰施工,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隧道施工排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或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农灌、林灌,在正常情况下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纳入沿线居民房的厕所、化粪池进行处理,出水可由当地农民用作农家肥,禁止排入河流水体。

运营期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后回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绿化。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施工车辆进出场减速慢行;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隔声。

运营期安装55处3m高合计12360m长声屏障,采用柔性路面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利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修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隧道产生的废石等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部跨河桥梁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璧南河大桥(K28+294,梅江河)、下河坝大桥(K33+320,石板溪)、溶溪河大桥(K49+440,临江河)3座大桥桥面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桥梁两端设置应急事故池。停车区及服务区设置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停放区各设置50m3事故池1座,停放区、截污沟、事故池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重点防渗区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现场公示、网上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建议和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