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3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九曲河东站至两江影视城站 | 渝北区、两江新区 | 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九曲河东站至两江影视城站属新建性质,位于两江新区和渝北区,起点位于两江新区九曲河东站,自西向东走行,经渝北区,终点止于两江新区两江影视城站。主线全长约38.7km,其中地下线35.453km,高架线3.267km,最高设计车速140km/h。设车站14座,均为地下站。设停车场2处,其中九曲河停车场采取半地下形式(出入线段、进出场咽喉区采用地下设置、运用库为地面设置),同期实施上盖物业,停车场无地面设施,出入线段长约1200m,采用地下敷设;铜锣山停车场为地面停车场,出入线段长约2200m,其中570m采用地上敷设。设主变电所2座,其中九曲河主变电站位于九曲河停车场西北侧外约800m,铜锣山主变电站位于铜锣山停车场内。 项目施工期约6年,地下线路线施工以TBM法为主,T3航站楼站~龙骏大道站区间约2.965km高架段采取移动模架法施工,穿越铜锣山段采取矿山法施工,沿线车站中九曲河东站、重光站、龙安路站、金童路站、果塘路站、西南政法大学站、宝胜湖站、T3航站楼站采取暗挖法施工,绣湖路站、龙骏大道站、两江大道站、复盛站、现代大道站、两江影视城站采取明挖法施工。临时工程主要包括18处施工场地(含3处铺轨基地),少量剥离表土就近存放在施工场地内;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搅拌站;弃渣送市政部门指点消纳场所消纳处置,不设弃土场。运营期采用6辆编组钢轮钢轨城轨快线车,设计初、近、远期分别为2028年、2035年、2050年。 |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强化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水保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永临结合”方式,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作业带;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铺架基地等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剥离表土在施工场地妥善保存,用于后期绿化;御临河大桥2个桥墩选择在低水位时期采用钢围堰法施工,严禁捕捞水生生物。 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尘污染。使用预拌混凝土,对施工场地主要产尘点进行密闭,弃土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加强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等采取高压喷雾抑尘措施;加强施工弃土的运输管理,建筑渣土、砂石和垃圾等易撒漏物料使用密闭式汽车装载;水泥、砂石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施工机械尾气排放满足相应排放标准。 运营期地下站避免活塞风井、排风井的风口正对保护目标;风亭通风道内壁粉刷抗菌涂料,风亭周围进行绿化。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期施工场地生活污水和运营期车站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沿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嘉陵江。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采用建筑工地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空气压缩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封闭措施,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向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取得批准;弃渣运输线路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集中区域,车辆途经声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限速、禁鸣。 运营期高架线设置全封闭声屏障区间长度约528m,预留全封闭声屏障建设条件区间长度约2739m;优化停车场布局,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对高噪声设施进行遮挡;地下车站新风井设置2m长片式消声器、排风井设置2m长片式消声器,活塞风井事故风机前后设2m长消声器;冷却塔采用超静音冷却塔,设置百叶式声屏障、消声毯、风机消声器。 在轨道项目周边规划布局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轨道运行噪声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高架段轨道外轨中心线外30m范围内、风亭组15m范围内、冷却塔10m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住宅楼、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五、落实振动防治措施。施工期暗挖施工以盾构施工为主,从源头减少施工振动影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爆破作业,采用微差爆破方式,在满足爆破强度基础上,尽可能减少一次爆破用药量;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运营期强化减振设施建设,项目左线采取低等减振、中等减振、高等减振、特殊减振措施的轨道长度分别为880m、5680m、2900m、1070m;右线采取低等减振、中等减振、高等减振、特殊减振措施的轨道长度分别为1920m、 5100m、2860m、1270m;出入线采取低等减振、中等减振、高等减振措施的轨道长度分别为300m、250m、250m。低等减振措施采用LORD减振扣件,中等减振采用GJ-Ⅲ型减振扣件,高等减振措施采用隔离板式橡胶减振垫式整体道床和梯式纵向轨枕整体道床,特殊减振措施推荐采用固定阻尼钢弹簧浮置板。加强轮轨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 在轨道项目周边规划布局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轨道运行振动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对于埋深小于20m的线路,距离外轨中心线外30m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住宅等对振动环境敏感的建筑物。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振动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振动防治措施。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弃土石方运往周边合法弃渣场弃置,施工期不设弃渣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对列车运行接触网的维护;基站定向天线选址于各车站站台顶部;加强通信设备和主变电站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通信网络、基站、主变等安全可靠运行。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油品储存区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汇水范围以外;运营期主变电站设置有效容积25m3事故油池,事故状态下废油可通过设置的污油排蓄系统进入事故油池,防止污染环境。 | 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现场张贴、报纸公示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对九曲河停车场选址的环境友好性有异议,建设单位根据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了场址设计,场址由出入线和出入咽喉区域地下敷设,对运用库进行遮盖(遮盖后无地面生产设施),进一步减缓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