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利特聚欣资源循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项目(扩建) | 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公司现有厂区内 | 重庆利特聚欣资源循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区B区公司现有厂房内,属扩建性质,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拟恢复1号仓库用于储存预处理前固态危险废物和有机液态危险废物,同时调整2号库房布局用于储存预处理前半固态危险废物、无机液态危险废物及预处理后固态块状和粉状、半固态、有机和无机液态危险废物,并通过延长预处理线运行时间(由每天4小时增加到8小时),将危险废物预处理规模由3万吨/年提高到6万吨/年。此外,在预处理厂房内增加固态危险废物分选区和半固态危险废物分选区,对固态和半固态危险废物进行分选,分选规模为4万吨/年。固态危险废物分选区设打包区、初级整理区,半固态危险废物分选区设破桶区、切割区、开桶区、清掏区。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预处理类别和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保持一致,预处理后危险废物包括固态块状危险废物5000吨、固态粉状危险废物3000吨、液态危险废物20000吨、半固态危险废物32000吨。新增危险废物送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的18%。
| (1)大气环境:预处理厂房各预处理生产线设备密闭并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固态块状和粉状危险废物预处理线废气和密闭空间负压排气先经布袋除尘,半固态和液态预处理线废气和厂房负压排气先经碱洗处理后,再一并经低温等离子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二甲苯、酚类、甲醇等污染物处理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预处理厂房固态危险废物分选区和半固态危险废物分选区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密闭空间负压排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厂房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处理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1号库房负压排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处理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2号库房负压排气经低温等离子处理,非甲烷总烃处理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实施后,预处理厂房设置6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医院、学校、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规划建设这些环境保护目标。(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废气碱洗废水、设备地坪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包装容器清洗废水、分析室废水及初期雨水均回用于半固态危险废物预处理线,无生产废水排放。拟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约1.7立方米/天,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进入珞璜工业园区B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柑子溪。(3)地下水:现有2号库房和预处理厂房等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均采取了可视化。重新启用的1号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采取防渗措施。企业应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4)土壤: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可视化、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拟建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5)声环境:通过减振、隔声、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实施后全厂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分选出的废金属、塑胶和编织物、废包装铁桶、废塑料桶和内塑外编袋、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废手套和口罩,废金属、废包装铁桶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它危险废物厂内预处理后送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安全气囊拆解后的废塑料和废气囊芯交物资回收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1号仓库设置地沟和收集池;可能存在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泄漏的地方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全厂设置有有效容积800立方米的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阀,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新增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034、0.005吨/年;新增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2.756吨/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0.264吨/年。项目总量指标按照相关要求获取。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116-77-03-085918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