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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00506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潼南通用机场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经堂村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经堂村,属新建性质。项目场外通信工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进场道路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项目近期主要功能包括短途客货运输、飞行培训、航空旅游等,兼顾应急救援和农林作业等用途。设计目标年近期为2030年,预计年旅客吞吐量3.10万人次,年飞机起降11006架次。设计目标年远期为2050年,预计年旅客吞吐量36.7万人次,年飞机起降73583架次。飞行等级按照2B标准建设,属于一类通用机场,拟使用的机型主要有固定翼飞机运12E、塞斯纳208B、PA44及旋翼飞机MI-171、BELL-407等机型,全部为29座以下的机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飞行区和航站区:飞行区包括1200m×30m的跑道1条、联络道、停机坪、升降带、安全区;航站区包括航管综合楼(含空管用房和1座高约15m的塔台)、能源中心、机务用房及消防站、生活区等。项目施工期约36个月,运营期劳动定员41人。

项目总投资约515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总投资的0.82%。

(1)生态环境:选择合适的物种进行绿化;采取生态驱鸟及防治措施,严格管理场内外环境,尽量清除吸引鸟类的食物、地面积水、遮蔽物等,做好机场灯光专项设计;加强对鸟类的监视,采取有效的人工驱鸟措施,做好鸟情调查工作;合理安排飞行训练,在候鸟迁徙旺季减少飞行训练。(2)大气环境:撬装式加油装置配套油气回收装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实施密闭,周边加强绿化;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3)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产生量约5.94m3/d,生活污水(含食堂餐饮废水)产生量约5.09m3/d。生产废水、食堂餐饮废水分别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采用缺氧+好氧接触氧化+气水反冲均粒滤料滤池工艺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附近溪沟汇入古溪河最终汇入涪江。(4)地下水:分区防渗,其中撬式加油装置、污水处理站及油车库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在项目场地下游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生产废水管道尽量“可视化”布设,加强地下污废水管道及设施的固化和密封。(5)声环境:对阻堡龙、史家沟、塘湾院子、倒湾、池坝村(东)、史家沟(集中15户)等6处远期超标居民点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安装隔声门窗、搬迁或功能置换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飞行训练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合理规划旅游观光、飞行训练和短途运输等低空飞行线路,避让集中居住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合理优化观光用旋翼飞机在往返途中的飞行高度,尽量提高至1000m以上。

环评对周边规划提出的主要反馈建议:运营期建设单位应配合地方规划部门,做好机场周边土地利用规划控制,飞机噪声超过70dB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6)固体废物:航空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分别为12.4t/a、14.97t/a、0.432t/a,分别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含油棉纱、撬装式加油装置清洗产生的油泥以及隔油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油产生量约2.11t/a,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应急医疗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2t/a,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7)辐射环境:加强DVOR/DMS、ADS-B系统运行管理;禁止在DVOR/DME以及ADS-B系统附近区域修建超过极限海拔的建筑。(8)环境风险:撬装式加油装置卧式储罐设置有效容积为90m3的围堰,围堰内部采取防渗措施,储罐设置泄漏报警装置;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9)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COD 0.084t/a、NH3-N 0.008 t/a、非甲烷总烃:0.4875t/a。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出具了《关于重庆潼南通用机场场址的审核意见》(民航西南局函〔2018〕392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关于潼南区通用机场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渝规资字〔2018〕34号),潼南区规划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00152201800505号)。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