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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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加工项目 |
璧山区聚金大道3号F02栋2单元2楼3~4#车间 |
重庆市境界电镀有限公司 |
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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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璧山区聚金大道3号F02栋2单元2楼3~4#车间,新建2条全自动电镀锌生产线及原料和产品暂存库、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总电镀面积20万m2/a。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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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铬废水等应分别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后回用或排放。(2)废气:电镀生产线产生的酸雾、碱雾等应收集并采取措施处理,氯化氢等污染物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采用联单制交至电镀废水处理厂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点,按危险废物的管理条款进行收集、储存,并进行防漏或防渗处置,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设备维修产生的零部件、不合格品等,集中收集后由废品回收机构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5)地下水:项目电镀生产区域、化学品暂存点、危废暂存间地面及1.2m以下墙体范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他工作区做一般防渗处理。(6)土壤: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受到雨水淋溶或风力作用而进入外环境,同时对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化学品暂存点等均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可有效的防止污染物渗透到地下污染土壤。(7)环境风险:项目建设镀槽放置平台,设置接水盘;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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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500120-33-03-031978)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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