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工程 |
江津区先锋镇双宝秀庄五社半山和堰塘湾处 |
重庆可厚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对江津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1套处理规模8吨/天的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线,现有3吨/天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线作为备用处理线;(2)在现有主厂房南侧新建破碎间(33×米×14米×6米),新设1套2吨/小时蒸煮后医疗垃圾破碎系统,淘汰现有破碎系统;(3)新增1个冻库,由现有周转箱清洗消毒间改建,主厂房内重新设置周转箱清洗消毒区,同时规范设置待清洗周转箱和清洗后周转箱暂存区;(4)新增载重1.5吨的医疗废物转运车3辆、载重2吨的医疗废物应急转运车1辆和载重2吨的医疗废渣转运车1辆及医疗废物周转箱694个;(5)新增1个洗车平台和1个容积10立方米洗车废水收集池。扩建后收集处置的医疗废物包括江津区辖区内的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含动物医疗废物)。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8.0%;新增劳动定员5人。 |
(1)大气环境:高温蒸汽灭菌装置抽真空废气、冷库通风废气和集气罩收集的卸料废气和破碎废气及密闭收集的废水处理臭气一并经“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处理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厂界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这类环境保护目标(2)地表水:生活污水、车辆及周转箱清洗废水、高温蒸汽灭菌冷凝废水、垃圾残液、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废水处理站经“生化+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再进入江津几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拟建项目对现有废水处理站进行改扩建,处理规模由12立方米/天增加到20立方米/天。(3)地下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对新增的医疗废物处理车间地面与裙脚、改建的废水处理站、新增的废水收集沟,新增的洗车平台和洗车废水收集池、扩建的事故池等采取防渗措施,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医疗废物处理车间地面与裙脚、废水收集沟及二氧化氯制备间地面与裙脚等进行防渗改造。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4)土壤:拟建项目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池和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5)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固体废物:蒸汽消毒灭菌后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送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滤芯和废活性炭、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第380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2003〕第36号令)进行收集储存,其它危险废物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应符合《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医疗废物厂外运输、接收、贮存与厂内输送应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运输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为满足扩建后事故废水收集需要,将现有容积90立方米事故池扩建为容积140立方米事故池。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柴油储罐设置围堰,对现有二氧化氯制备间设置围堤。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181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18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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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核发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50011 6-77-03-051337,No 0087678)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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